三十五年前,他為一個人蓋了一棟沒有窗的房子。
這一次,他為一群失去家的人,蓋了一棟到處都是窗的小屋。
蓋房子的過程,比房子本身更重要。

※ 「大家的家」各棟建成作品目前查無可商用之自由授權照片,本頁因此改以同年日本館的展覽現場,呈現本案真正的工作方式。
「一起生活」的問題還沒有
是四十年前無窗小屋的完全反面
| 操作層級 | 災後重建設施/用建造的過程本身,回應一場摧毀了社群關係的災難 |
| 計畫背景 | 2011 年東日本大震災造成大規模海嘯與人員傷亡, 臨時住宅雖解決了居住問題,卻缺乏讓居民重新聚集、彼此支持的公共空間 |
| 核心手法 | 由伊東發起,邀集多位建築師與當地居民共同討論, 在各處臨時住宅聚落旁興建小型木造公共小屋 |
| 參與式設計 | 設計過程邀請居民參與討論(想要什麼樣的空間、想在這裡做什麼), 部分案例甚至由居民一起參與建造,過程本身即是社群重建的一環 |
| 空間特徵 | 每處面積僅數十平方公尺,遠小於伊東過去任何一件公共建築作品; 開窗量大、入口不設限,鼓勵居民自由進出、停留、聚會 |
| 後續發展 | 計畫擴及日本東北多處災區,並延伸至其他國家的災後或社區重建案例, 成為一種可被複製、調整的社區參與模式 |
| 爭議與代價 | 規模極小,無法解決災民的根本居住需求; 參與式設計耗時,且成效高度依賴主持建築師與居民的溝通品質; 作為象徵性計畫,長期營運與維護責任歸屬常不明確——必須誠實寫出 |
建築計畫的意義:計畫是尋找課題,設計是解決問題。大家的家之所以是所有 「災後重建 · 社區設施 · 參與式設計」考題的母題, 在於它示範了建築最重要的貢獻,有時來自建造的過程,遠超出空間本身—— 當一場災難摧毀的不只是房子,更是人與人之間的連結, 建築能做的第一件事,是把大家重新聚在一起討論「我們需要什麼」。
2011 年的地震與海嘯之後,臨時住宅解決了居住的問題, 卻沒有解決「一起生活」的問題—— 住宅單元整齊排列,鄰居彼此陌生,原有的社群關係被打散。 面對這樣的處境,一般的重建計畫著重於盡快提供足夠的居住單元, 公共空間往往是最後才被考慮,甚至被省略。 伊東的判斷相反:公共的、能聚在一起的空間,應該和住的地方一樣優先。 他發起了「大家的家」計畫,邀集其他建築師與當地居民一起討論、一起參與建造,沒有一個人獨自完成。 房子很小,但討論與建造的過程,本身就是社群重新連結的開始。
特別提醒:這個案子最容易被寫成「溫馨的公益故事」。 真正拿分的寫法要說明它回應了計畫上的哪一個具體課題: 臨時住宅只解決居住 → 居民缺乏能聚集、交流、彼此支持的公共空間 → 常規重建流程中公共設施的興建速度遠慢於住宅單元 → 因此需要一個規模小、造價低、可以快速興建的公共空間原型 → 由居民參與設計與建造,讓過程本身成為社群修復的一部分。 整條推導的核心是:規模雖小,但解決的是「社群」而非「居住」這個更根本的問題。 同時要誠實面對代價:規模極小、無法解決根本的居住需求; 參與式設計耗時,成效高度依賴溝通品質; 長期營運與維護責任歸屬常不明確。 過程的價值不能取代對長期使用的具體規劃——這是必須誠實面對的一課。
本案在系列中的位置:四十年,繞了一整圈回到人P O S I T I O N I N G
- 與第 01 案首尾呼應:1976 年,伊東為姊姊蓋了一棟對外幾乎不開窗的房子, 建築在此是私密的、療傷的、與社會斷開的。 本案則是「為一群人蓋一棟開了很多窗的小屋」, 建築回到最小的尺度,卻完全向社會打開。三十五年,繞了一整圈回到人。
- 規模上的極端反差:第 07 案高雄世運主場館容納五萬五千人, 本案的空間卻只有幾坪大。 兩案並讀能看出:不論尺度多大或多小, 「先確保它能被日常使用、能服務真正的人」都是伊東始終堅持的計畫原則。
- 方法論在此有了根本的轉向:本系列前七案的「規則」都是建築師主導的生成邏輯 (幾何、跨距、氣候);本案的「規則」變成了「一起討論」這件事本身—— 從「建築師決定規則」到「使用者共同參與規則」,是伊東晚期最重要的一次轉變。
- 請特別記住:這是本系列唯一一個以社會過程而非空間形式為核心價值的案例。 它提醒我們:建築計畫最終服務的是人,而不是形式本身 ——這句話應該貫穿整個系列,在這裡被最直接地說出來。
災後的臨時住宅依標準單元快速興建,優先確保每戶都有安身之處。
- 但標準化的排列方式往往打散了原有的鄰里關係, 居民彼此陌生、缺乏能自然相遇與交流的場所。
- 常規重建流程把公共設施排在住宅之後, 甚至因預算與時程壓力而被省略。
- 伊東的判斷:「一起生活」和「有地方住」同樣重要, 公共空間不應該是重建計畫裡可有可無的附加項。
- 優先興建小型公共空間:在臨時住宅聚落旁選定基地, 興建一處供全體居民共用的小屋。
- 與居住單元同步規劃:盡量在臨時住宅完工的相近時程內啟用, 不讓公共空間成為事後補充。
- 低造價快速興建:採用木構造與在地可取得的材料, 控制造價與工期。
居民在搬進臨時住宅後不久,就有一個可以走出家門相聚的地方。 「一起生活」的機會,不必等到正式重建完成才出現。
災後重建中,專業者往往基於效率考量,直接提出設計方案。
- 這種作法的問題是設計可能與居民真正的需求脫節, 而且完全跳過了讓居民重新參與公共事務的機會。
- 伊東的判斷:別代替居民決定,先問他們現在最需要什麼。 對剛經歷重大災難的人而言,「被詢問」本身就有意義。
- 核心觀念:參與式設計不只是蒐集需求的方法, 也是讓居民重新找回自主感與社群連結的過程。
- 多輪討論會:與居民召開多次討論會, 了解他們希望在這個空間裡做什麼 (聊天、用餐、手作、兒童遊戲等)。
- 多位建築師參與:不同地區的計畫邀請不同建築師主持, 依當地居民的具體需求調整設計。
- 居民參與建造:部分案例邀請居民實際參與部分施工, 如塗裝、家具製作等居民能力可及的工作。
小屋裡外的每一個決定,都經過居民親口說出的需求。 建造的過程,讓居民從「受助者」重新變回「參與者」。
公共空間如果入口不明顯、氛圍過於正式, 反而會讓居民不敢輕易進入。
- 本案的名稱是「大家的家」,這個名字本身就設定了一個高標準: 它必須讓每一個人都感覺「這裡也是我的」。
- 伊東的判斷:開放感要靠空間本身傳達,不能只靠標語。 大量的開窗、多向度的入口,讓人從外面就能感受到裡面的活動, 降低跨入的心理門檻。
- 大量開窗:四周設置遠多於一般小屋所需的窗戶, 讓室內活動的光與聲音自然溢出到戶外。
- 無明確正面:不強調單一主要入口, 使建築從各個方向都容易親近。
- 尺度親人:刻意維持木造小屋的親切尺度, 避免任何讓人聯想到公務機關或正式設施的印象。
居民路過就能看見裡面有人,也更容易自然而然地走進去。 「開放」是從外面就感受得到的氛圍,寫在門口的標語沒有用。
災難不會只發生一次,也不會只發生在一個地方, 計畫如果只服務單一地點,經驗就無法被延續。
- 伊東的判斷:與其做一個完美但獨一無二的方案, 不如發展一套可以被調整、複製的模式。
- 核心觀念:「大家的家」不是一棟固定的建築設計, 是一套「先問需求、再共同建造」的流程, 各地依居民的實際需求產出不同的空間。
- 邀請多位建築師參與:不同災區的計畫由不同建築師主持設計, 但共享同一套參與式討論的方法。
- 因地制宜的空間內容:各處小屋依當地居民的討論結果, 可能側重用餐、手作、兒童活動或單純的交流空間。
- 持續擴展的網絡:計畫陸續擴及日本東北多處災區, 並延伸為其他地區社區營造參考的模式。
「大家的家」是一套可以在不同地方重新發生的過程,遠不只是一棟房子。 建築師的角色,從「設計一棟房子」變成「設計一套讓大家一起蓋房子的方法」。
本案最動人的部分是過程,但這也是它最容易被過度美化之處。
- 規模的局限:每處僅數十平方公尺, 完全無法承擔真正的居住機能,只能作為輔助性的公共空間。
- 參與式設計的成本:多輪討論會耗費相當的時間與人力, 成效高度依賴主持建築師與居民之間的信任與溝通品質, 不是每個案子都能複製出同樣的效果。
- 長期維護的模糊:小屋興建後由誰負責日常維護、 水電費用由誰支付,在部分案例中並不明確, 臨時住宅聚落一旦拆除或居民遷出,小屋的後續用途也隨之懸而未決。
- 誠實的結論:過程的價值無可取代, 但過程不能取代對空間長期使用的具體規劃。
- 明確後續責任:興建前先與地方政府或社區組織約定 後續的維護與使用權責。
- 規劃退場機制:當臨時住宅聚落因正式重建而拆遷時, 事先討論小屋是否遷移、轉贈或拆除。
- 今日應補的檢討:提出參與式或小型公共設施的方案時, 應同時說明誰負責長期維護、經費從何而來, 以及當使用情境改變(如聚落拆遷)時的因應方案。
反面願景:建造的過程能修復社群, 但空間本身如果沒有明確的長期歸屬與維護計畫, 它終究只停在一個動人的起點,走不到可持續的終點。
四步驟的寫法提醒:災後重建與參與式設計類題目, 課題欄的第一項一定是「這場災難真正打散了什麼」—— 是居住空間、還是社群關係、還是兩者皆是? 對策欄則要明確回答:你的參與式流程具體怎麼進行,以及這個空間完工後由誰負責維護。 「過程本身就是重建的一部分」——這句話寫得出來, 但務必接著寫「而且我規劃了它的長期歸屬」,你的方案才不會停在感動階段。
平立面造型F O R M
- 造型刻意退到最低限度:與本系列前七案的強烈幾何操作形成鮮明對比, 本案的量體幾乎沒有造型企圖,只是一個親切的木造小屋。 考場上要記住:不是每個案子都需要「強烈的造型」; 當計畫的核心是社會過程,退讓造型反而是對的判斷。
- 各地方案彼此不同,沒有統一的建築語彙: 不同建築師、不同居民討論結果,產生外觀各異的小屋。 這打破了一般案例分析期待「找到一致的造型邏輯」的慣性—— 本案的一致性在於方法(參與式流程),形式上找不到。
- 木構造回應在地與速度:多數案例採用木構造, 取材相對容易、施工快,也更貼近居民熟悉的傳統民居質感。
- 大量開窗成為唯一共同的造型手段:各地案例雖然外觀不同, 但幾乎都有遠多於一般小屋所需的開窗量—— 這是貫穿所有版本、少數共同的設計原則。
- 沒有正式的立面語言:本案不追求任何可以被稱為「風格」的東西, 這本身就是一種態度:造型的完成度,並非這個計畫要被評價的標準。
空間機能P R O G R A M
本案的機能核心是「不預先定義用途」: 每一處大家的家都是由居民討論後決定要做什麼, 建築師提供的是空間的可能性,機能清單留給居民寫。
- 單一空間承擔多種活動:用餐、手作、兒童遊戲、單純聊天 都可能發生在同一個房間裡,依時段與需求自然轉換。
- 疊合共用:小屋的六重角色。同一個空間 同時是聚會所、資訊交流站、兒童遊戲場、 臨時避難的心理支持點、居民自主活動的舞台,以及社群重建的起點—— 這是本系列「一個元素做很多事」在社會意義上最深刻的一次示範。
- 低度管理:不同於一般公共設施需要正式的管理單位與開放時間, 大家的家多半採取較寬鬆、由居民自主維護與開放的模式。
- 彈性優先於效率:空間沒有固定家具配置, 依當下的活動需求隨時重新安排, 這與強調機能分區的其他案例(如第 06 案圖書館)形成鮮明對比。
- 機能的反面:不預先定義用途也代表沒有明確的營運計畫, 今日的同類方案應在設計初期就與地方組織討論 「誰負責開門關門、誰負責基本清潔與維護」, 避免美好的意圖因缺乏具體分工而逐漸荒廢。
小屋的六重角色O V E R L A P
二、資訊交流站|重建進度、生活資源等資訊自然流通之處。
三、兒童遊戲場|提供孩子安全活動與陪伴的空間。
四、心理支持點|居民彼此陪伴、分擔情緒的場所。
五、自主活動舞台|居民自發舉辦的活動與聚會。
六、社群重建的起點|建造與使用的過程本身即是重建的一環。
計畫思考P L A N N I N G
本案可濃縮成三個可搬用的動作, 任何「災後重建 / 社區營造 / 參與式設計 / 小型公共設施」考題都能直接套:
- 問(ask)——不預設答案,先問使用者現在最需要什麼。 寫成:「本案於設計前召開多輪居民討論會, 確認社群當下最缺乏的公共功能(交流、育兒、手作等), 再依討論結果決定空間內容。」 「被詢問」本身對經歷創傷的社群就有修復意義—— 這句話能把參與式設計從流程,提升為對人的尊重。
- 造(build together)——讓建造過程本身成為參與,而不只是設計階段。 說明居民參與的具體環節(討論、塗裝、家具製作等), 並寫明低造價與快速工法如何使這種參與變得可行。 過程的意義,跟完工後的空間一樣重要,甚至更重要。
- 開(welcome)——用空間本身的氛圍降低跨入的心理門檻。 寫成:「本案以多向開窗與無明確正面設計, 使建築從外部即可感受到內部活動,降低使用者跨入的猶豫。」 開放感是設計出來的,標語宣示不來。
第四個動作是續(sustain): 把過程的感動,轉譯成具體可執行的長期計畫。 寫成:「本案於興建前即與地方組織約定後續之維護與使用權責, 並針對臨時聚落拆遷情境,事先規劃小屋之遷移、轉贈或拆除方案。」 過程的價值無可取代,但不能取代對長期使用的具體規劃—— 這是所有參與式或象徵性計畫題目最容易被扣分、也最該主動補上的一段。
放進系列裡看:從個人到社群,四十年的弧線C R O S S R E A D I N G
| 比較項目 | White U 1976(本系列起點) | 大家的家 2011–(本案) | 這一組對照教了什麼 |
|---|---|---|---|
| 服務對象 | 一個家庭 | 一整個受災社群 | 尺度從個人擴大到集體 |
| 開窗策略 | 幾近無開口 | 大量開窗 | 封閉與開放取決於使用者的心理需求 |
| 設計主導者 | 建築師獨立設計 | 建築師與居民共同決定 | 從專業主導到參與式共創 |
| 建築的角色 | 療傷、與社會斷開 | 連結、向社會打開 | 建築對人的意義是會反轉的 |
| 結局 | 1997 年拆除 | 持續擴展至多處災區 | 能被複製的方法比單一建築更長壽 |
這張表的用法:當題目要求對照「建築師個人風格」與「使用者參與」的分寸時, 可以直接引用這組首尾呼應:「同一位建築師,面對『一個人的傷』與『一群人的傷』, 給出了完全相反的空間答案——封閉與開放,都是對使用者心理狀態最誠實的回應。」 能看出這條四十年的弧線,你對這位建築師方法論的理解就完整了。
基地內 / 基地外的層級對應L E V E L S
- 區域級:2011 年的地震與海嘯影響範圍遍及日本東北多個縣市, 各地受災程度與居民組成差異極大。 本案最重要的認知是:災後重建沒有標準答案, 必須依每個社群的實際狀況分別回應。
- 聚落級:臨時住宅依標準規格快速興建,缺乏原有的鄰里紋理, 大家的家選址於居民容易步行抵達之處,重新建立聚落中的核心節點。
- 基地級:各處基地多為臨時住宅群旁的畸零地或公共用地, 規模有限,這也直接限制了小屋的量體大小。
- 人體級:經歷重大創傷的居民,對空間的心理感受尤其敏感, 親人尺度、大量自然光與熟悉的木構造質感,都是刻意為安撫心理狀態而做的選擇。
環境條件與環境串聯E N V I R O N M E N T
- 氣候應對:日本東北冬季嚴寒, 木構小屋須具備基本的保溫能力, 部分案例設置簡易暖爐或蓄熱設施因應。
- 材料的心理意義:採用木構造與在地熟悉的材料, 不只是造價與工期考量,也讓居民在視覺與觸感上感到親切, 而非置身於陌生的臨時設施中。
- 基地的限制與彈性:多數基地面積有限,須以最精簡的量體 達成最大的空間效益,這也呼應了「不追求造型、專注機能」的整體策略。
- 與臨時住宅的動線關係:小屋選址須讓多數住戶能輕鬆步行抵達, 過遠的位置會降低居民日常使用的意願。
- 災後环境的特殊考量:部分基地鄰近受災地區, 設計時須注意居民對特定景觀或方向的心理感受, 避免無意間造成二次的情感衝擊。
步行距離往往決定使用率
要考慮的不只是造價
本案交疊了兩個題目:小型公共聚會空間的原型從哪裡來, 以及參與式設計要怎麼被落實。三個平行案分別回答了: 公共食堂與集會所的傳統類型、參與式設計的方法、無窗小屋的直接前身。
A. 原型與平行案
| 延伸案例 | 面對的課題 | 採取的對策 | 與本案的對照 |
|---|---|---|---|
| 傳統聚落的集會所與公民館日本鄉村類型 | 小型聚落需要一個不屬於任何個人、供全體居民共用的場所, 用於祭典籌備、公共討論、日常交流。 | 以樸素的木構造建築作為聚落的中心, 低度管理、居民自主使用,是聚落自治的物理載體。 | 本案的直接類型原型。 集會所證明了「一個不特別屬於誰、卻屬於大家」的空間 是聚落自治與社群凝聚的基礎設施。 引用這個原型,可以把「大家的家」從單一救災方案, 提升為對日本傳統社群空間智慧的當代復興。 |
| 參與式設計的方法論當代社區營造常見手法 | 專業者主導的設計常與使用者的真實需求脫節, 如何讓使用者的聲音真正進入設計過程。 | 以工作坊、討論會、模型共作等方式, 邀請使用者在設計早期階段就參與決策。 | 本案是這套方法在災後急迫情境下的實踐版本。 一般社區營造有較充裕的時間醞釀共識, 本案則要在災後有限的時間與資源下快速凝聚居民意見。 這組對照能說明:參與式設計的深度, 必須依實際的時間與資源條件調整,不能一概而論。 |
| 伊東豊雄 · White U1976,東京 | 如何為經歷重大創傷的家庭創造一個安全、可以療傷的空間。 | 以對外幾乎不開窗的 U 形量體圍出中庭, 建築成為一個完全屬於使用者的封閉世界。 | 本案最直接的方法論前身,卻走向完全相反的方向。 White U 面對一個人的創傷,選擇封閉、療傷、與社會斷開; 大家的家面對一群人的創傷,選擇開放、連結、向社會打開。 兩案並讀是本系列最核心的一組對照—— 同一位建築師,會依創傷的性質給出完全不同的空間答案。 (本系列第 01 案已完整處理。) |
並排的用法:災後重建或社區設施題目開頭先寫兩句: 「本案於設計前召開居民討論會,確認社群當下最缺乏之公共功能, 並依討論結果決定空間內容與參與建造之程度,同時明確約定後續維護權責。」 先問需求、再談維護,兩句話就交代完參與式設計的立論。
B. 當代呼應案
| 延伸案例 | 面對的課題 | 採取的對策 | 與本案的對照 |
|---|---|---|---|
| 伊東豊雄 · 高雄世運主場館2009,台灣 | 大型體育設施需要開放的公共性與賽後的日常使用。 | 以不封閉的螺旋量體與無圍牆設計, 讓場館平時成為市民可自由進出的都市公園。 | 「先是公園,才是場館」與「先問需求,再共同建造」是同一種計畫哲學的不同尺度。 高雄世運服務數萬人的日常公共性, 大家的家服務數十人的社群修復。 兩案並讀能看出:不論規模大小, 「讓設施先融入日常生活」都是伊東始終堅持的計畫原則。 (本系列第 07 案已完整處理。) |
| 伊東豊雄 · 岐阜媒體中心2015,岐阜 | 市民媒體中心需要讓人在大空間中感受到歸屬感。 | 以木格柵大屋頂與傘狀 globe, 在大尺度空間中創造出多個親人的小領域。 | 「在大空間中創造親人的領域」與「用小尺度直接創造親人的空間」 是同一個目標的兩種手法。 岐阜在大型公共建築內部切分出親密感, 大家的家本身就是親密尺度。 兩案並讀能看出:親人尺度可以是整棟建築的策略, 也可以是大建築裡的局部策略。 (本系列第 09 案將完整處理。) |
| 台灣的災後社區設施與社區營造在地條件的檢討 | 台灣歷經多次重大地震(如 921、0206 等), 災後重建常面臨組合屋社群關係斷裂、 重建進度與社群需求不同步等課題; 近年社區營造與參與式規劃已逐漸成為公共工程的常態要求。 | 部分災後重建案例已嘗試設置社區活動中心或共食堂, 但多由政府或民間團體主導,居民參與程度不一。 | 本案給台灣的三個提醒: 其一,公共聚會空間應與臨時住宅同步規劃,別等事後補建, 台灣的組合屋政策可借鏡這一點納入前期規劃; 其二,參與式設計需要專業者投入相當的溝通時間, 公部門的採購與時程制度應為此保留彈性; 其三,長期維護與權責歸屬須在興建前明確約定, 避免重蹈許多台灣社區設施「建成即閒置」的覆轍。 |
系列軸線上的位置T I M E L I N E
1976 White U / 1984 銀色小屋(為一個人蓋一棟沒有窗的房子)→
1986 風之塔(表層開始承擔意義)→ 2001 仙台媒體中心(結構要素取代柱樑)→
2002 蛇形藝廊展亭(一條規則同時完成多件事)→ 2004 TOD'S 表參道(規則服務品牌識別)→
2007 多摩美術大學圖書館(規則服務使用者身體)→ 2009 高雄世運主場館(規則服務氣候與能源)→
2011– 大家的家
(為一群人蓋一棟開了很多窗的小屋;規則從建築師的生成邏輯,
轉為居民共同參與的過程——這是全系列最根本的一次方法論轉向)→
2015 岐阜媒體中心(規則回到溫帶服務光與氣流)→ 2016 臺中國家歌劇院(曲面牆服務結構與聲學)。
本案是這條線最重要的轉折點:三十五年前,建築是伊東為一個人蓋的私密庇護所;
三十五年後,建築成為他與一整個社群共同蓋起來的、對所有人打開的家。
適用題型
災後重建與臨時安置設施 · 社區營造與參與式規劃 · 小型公共聚會空間 ·
組合屋與集合住宅的公共設施 · 低造價快速興建 · 社會設計與過程導向的計畫題
牌一:問(ask)——先問使用者現在最需要什麼
寫成:「本案於設計前召開多輪居民討論會, 確認社群當下最缺乏的公共功能,再依討論結果決定空間內容。」 「被詢問」本身對經歷創傷或變動的社群就有修復意義—— 這一手在災後重建、都更安置、老舊社區改造等題型都能直接建立論述的正當性。
牌二:造(build together)——讓建造過程本身成為參與
說明居民參與的具體環節與 低造價、快速工法如何使這種參與變得可行: 「本案採木構造與簡化工法,邀請居民參與塗裝、家具製作等環節, 使建造過程本身成為社群重新連結的機會。」 過程的意義,可以跟完工後的空間一樣重要,甚至更重要—— 這一手適用於任何強調社會設計價值的題目。
牌三:開(welcome)——用空間氛圍降低跨入的心理門檻
寫成:「本案以多向開窗與無明確正面設計, 使建築從外部即可感受到內部活動,降低使用者跨入的猶豫。」 開放感是設計出來的,標語宣示不來—— 這一手適用於任何希望降低使用門檻、鼓勵自發參與的小型公共設施題型。
牌四:續(sustain)+ 代價的揭露
過程導向的計畫必然留下長期經營的空白,請主動指出並補救: 興建前即與地方組織約定後續之維護與使用權責, 並針對使用情境改變(如聚落拆遷、社群解散)事先規劃遷移、轉贈或拆除方案。 另須誠實承認:規模極小無法解決根本居住需求、 參與式設計耗時且成效依賴溝通品質、 象徵性計畫的長期營運責任常不明確。 過程的價值無可取代,但不能取代對長期使用的具體規劃—— 這是所有參與式或社會設計題目最容易失分、也最該主動補上的一段。
A. 三張必畫圖
參與式流程圖
選址與步行可及圖
維護權責與退場機制圖
B. 空間定性定量檢核表(災後重建/小型公共設施版,逐項自我檢查)
| 分區 | 空間名稱 | 數量/空間量 | 對應課題 | 對應設計準則 |
|---|---|---|---|---|
| 參與 | 居民討論會 | 多輪,設計前完成 | 需求真實性 | 先問需求,再決定內容;紀錄轉化為設計依據 |
| 主體 | 多用途單一空間 | 數十平方公尺 | 過程重於形式 | 不預設固定機能;家具可彈性重組 |
| 開放 | 多向開窗與入口 | 遠多於一般小屋 | 降低跨入門檻 | 無明確正面;由外可感受內部活動 |
| 選址 | 臨時住宅群旁 | 步行可及範圍內 | 使用率 | 過遠會降低使用意願;優先考量步行距離 |
| 材料 | 木構造 | 在地可取得材料 | 心理親切感 | 造價與工期考量外,兼顧觸感與熟悉感 |
| 維護 | 權責分工 | 興建前約定 | 營運空白 | 誰開門關門、誰負責清潔水電 |
| 退場 | 拆遷因應方案 | 興建前規劃 | 臨時性 | 聚落拆遷時之遷移、轉贈或拆除機制 |
C. 關鍵字銀行可直接寫進申論與圖說
參與式設計|多輪居民討論會、居民參與建造環節、 多位建築師依地制宜、與傳統集會所的類型呼應、低度管理與居民自主
空間與機能|多用途單一空間、疊合共用(小屋的六重角色)、 大量開窗降低跨入門檻、無明確正面、親人尺度與木構造
計畫思考|問/造/開/續、過程的意義不能取代長期規劃、 維護權責興建前約定、拆遷退場機制、步行可及決定使用率
代價與誠實|規模極小無法解決居住需求、參與式設計依賴溝通品質、 象徵性計畫的長期營運責任常不明確
一句話記住這個案例
房子很小,
但一起蓋房子的過程,讓大家重新變回鄰居。
只是感動之後,別忘了問一句:以後誰來開門、誰來關門。
下一案的接點N E X T
第 09 案岐阜媒體中心: 本案用最小的尺度回應了一個社群的需要;下一案,伊東要用木格柵大屋頂, 在一座真正的市民建築裡,重新創造出這種親人的歸屬感。 他把大家的家學到的「小尺度的溫度」, 帶進一座需要容納整座城市的公共建築裡。 請帶著本案的兩個問題進入下一案——「大型建築裡,可以同時存在很多個小家嗎」與 「一片屋頂,可以同時做光、風與領域三件事嗎」。 你會看到伊東用十一把懸掛的傘,把這座系列的兩條線——結構的兼職,與對人的關懷——重新縫在一起。
資料來源與延伸閱讀|伊東豊雄公開發表之「大家的家」計畫說明與訪談 (2011 年東日本大震災後於日本東北多處臨時住宅聚落興建之過程、 多位建築師與居民共同參與之討論與建造方式、計畫後續擴展情形); 日本傳統聚落集會所與公民館之建築類型文獻;當代參與式設計方法論之相關研究。
圖說註記|本文所有圖面均為教學用概念示意圖,依公開發表之計畫內容重繪,非測繪成果; 各地案例之實際規模、外觀與參與方式差異甚大,本文所述為整體計畫精神之概括說明。 台灣災後社區設施一節為類型與制度條件之討論,非指涉特定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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