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座兩百多公尺的塔,把最下面七層完全空了出來。
那是一個三十公尺高、有屋頂的廣場,直接對街道開放,
走進去不必刷卡,也不必說明來意。

樓板被切開,地面被關起來
核心背在後面,地面還給城市
| 操作層級 | 金融城高層辦公/把核心筒整個移到北側成為服務背包,換取無柱樓板;再把地面七層完全讓出來,做成一個有屋頂的公共廣場 |
| 規模與構造 | 高約 225 公尺、地上 48 層; 主結構為外露的斜撐巨型鋼構架(megaframe),不設中央核心; 超過八成構件於工廠預製,現場如組裝套件般安裝 |
| 形狀的來源 | 面向聖保羅大教堂的一側,依受保護的視線走廊向後傾斜約十度; 樓板面積因此自下而上遞減——這個外號「起司刨刀」的形狀,是都市視線管制的立體圖 |
| 地面的處理 | 最下面七層(約 30 公尺高)完全淨空, 形成一處直接對街道開放、無須通過門禁的有頂公共空間; 巨型構架的柱腳在此落地,力的傳遞完全可見 |
| 與對街的關係 | 與本系列第 04 案勞埃德大樓隔街相望—— 相隔二十八年、同一位建築師、同一個外掛動作;差別在於這一次,交換出來的東西給了城市 |
| 系列的收束 | 本案是全系列的最後一案,也是那筆從 1967 年開始的交易的終點: 從一座工廠的一個共用大門,走到一座金融城塔樓的三十公尺高廣場 |
| 爭議與代價 | 2014 至 2015 年間曾發生鋼螺栓斷裂掉落,其後對大量螺栓進行檢查與更換; 地面的公共空間屬於「私有的公共空間」,所有權、管理權與行為規則都在業主手上; 本案於 2017 年整棟出售,那塊「給城市的地面」隨大樓一併被交易——必須誠實寫出 |
建築計畫的意義:計畫是尋找課題,設計是解決問題。 利德賀大樓之所以是所有「高層辦公 · 都市視線管制 · 地面層公共性 · 預鑄工法」考題的母題, 在於它同時處理了高樓最常被批評的三件事: 它擋住了誰的視線、它把地面變成了什麼、以及它在窄街上要怎麼蓋起來。 三個答案分別是:面向教堂的一側整片斜掉、核心筒整個背到後面、地面七層完全讓出來。 而最後這一項,正是本系列從 1967 年一路累積下來的那筆交易,終於被交還給城市的時刻。
倫敦金融城有一套保護聖保羅大教堂視線的都市管制: 從特定的位置望向教堂的視線走廊之內,建築的高度受到限制。 常見的處理是把樓層退縮成階梯狀,或者乾脆降低高度—— 前者讓立面變得零碎,後者則損失可觀的樓地板面積。 羅傑斯的作法是:用一個乾淨的斜面一次解決—— 面向教堂的那一側整片向後傾斜約十度,樓板面積自下而上遞減。 這棟大樓的外號「起司刨刀」就是這樣來的; 換句話說,它的形狀不是造型,是都市視線管制的立體圖。
特別提醒:斜面帶來一個結構上的連鎖問題—— 樓板逐層縮小,中央核心會愈來愈佔掉樓板的比例。 真正拿分的寫法要指出這個對策: 把核心筒整個移到北側,做成一個獨立的「服務背包」——所有電梯、梯間、機房與管道都在裡面; 主樓則以外露的斜撐巨型鋼構架承重,因此每一層都是完整、可分割、可出租的無柱樓板。 這是本系列從第 01 案就開始的動作,在第 10 案做到了最徹底的一次。 更關鍵的是最後一步:他把最下面七層、約三十公尺高的空間完全淨空, 做成一個直接對街道開放、不必通過門禁的有頂廣場—— 巨型構架的柱腳就在這個廣場裡落地,行人抬頭就看得見這棟兩百多公尺的塔是怎麼站住的。 同時要誠實面對代價:2014 至 2015 年間曾發生鋼螺栓斷裂掉落,其後對大量螺栓進行檢查與更換; 地面那塊公共空間屬於「私有的公共空間」,所有權、管理權與行為規則都在業主手上; 而本案在 2017 年整棟出售,那塊「給城市的地面」也隨著大樓一併被交易。
本案在系列中的位置:四十七年的交易在這裡結清P O S I T I O N I N G
- 它與第 04 案隔著一條街:勞埃德大樓在對面。 同一位建築師、同一個外掛動作、相隔二十八年—— 差別在於:勞埃德把交換出來的自由留給業主,本案把它交給了街道。
- 整條軸線在這裡收束:1967 年推出去的是幾根柱子,換到一片工廠樓板與一個共用的門; 2014 年推出去的是整個核心筒,換到的是無柱樓板與一塊三十公尺高的城市地面。 四十七年,同一個動作,交換的對象一路從業主移向公眾。
- 誠實也在這裡收束:本系列每一案都要寫出代價, 而最後一案的代價最難處理——那塊公共空間是私有的。 它開放,但開放的規則由業主訂;它送給城市,卻仍會隨著大樓被買賣。
- 這是全系列最後一課:建築可以把空間讓出來,但「讓出來的東西屬於誰」,是制度的問題,設計管不到那裡。 設計者能做的,是在開發許可的階段就把它寫進條件——這是本系列給考生最後、也最實用的一個提醒。
基地位於受聖保羅大教堂視線管制影響的範圍內, 可建的量體在特定方向被壓縮。
- 常見解法是階梯狀退縮——立面被切成好幾段, 每一段都要收邊、防水與清潔,構造與造價同時上升; 或乾脆降低高度,損失大量樓地板。
- 判斷:把限制當成形式的來源—— 用一個乾淨的斜面一次滿足整條視線走廊。
- 核心觀念:法規不是設計的敵人,它是形式最可靠的來源之一;被限制得越清楚,形式的理由就越站得住。
- 整片傾斜:面向教堂的一側自下而上向後傾斜約十度, 形成單一連續的斜面。
- 樓板遞減:樓板面積因此自下而上逐層縮小, 高樓層的租戶取得較小但視野最好的樓層。
- 另一側維持垂直:相反的一側保持垂直,用以收納服務核心。
這棟大樓的形狀,就是那條視線走廊的立體圖。 「形狀來自法規」是一種非常有力的論述——它讓造型無法被質疑,因為它是被算出來的。
斜面使高樓層的樓板面積大幅縮小, 若採中央核心,核心佔樓板的比例會逐層惡化,上層幾乎無法出租。
- 常見解法是縮小核心或減少電梯—— 服務水準下降,反而降低了整棟的價值。
- 判斷:把核心整個移出主樓,做成一個獨立的服務背包; 主樓因此只剩樓板。
- 核心觀念:當樓板面積是稀有資源時,第一件該搬出去的東西就是服務空間。
- 北側服務背包:電梯、梯間、機房與管道全部集中於主樓一側的獨立量體。
- 外露的巨型構架:主樓以斜撐的巨型鋼構架承重,不設中央核心, 每一層都是完整的無柱樓板。
- 電梯外顯:垂直動線在服務背包上被明確表現出來, 使用者從外面就看得見這棟樓怎麼運作。
每一層都是完整、可分割、可出租的無柱樓板。 這正是本系列第 01 案的動作——把不會變的推到外面——在四十七年後推到最徹底的一次。
高樓群把街道變成陰影與風道, 而地面層通常是門廳、保全與後場—— 對街上的人而言,一棟塔樓是完全封閉的。
- 常見解法是在角落留一小塊鋪面「開放空間」—— 沒有遮蔽、沒有理由停留,實質上等於沒有。
- 判斷:要讓出來,就讓一整塊、而且讓最好的那一塊——地面。
- 核心觀念:高樓對城市的回饋,應該發生在人走得到的高度。
- 地面七層淨空:最下面約 30 公尺高的空間完全不設樓板, 形成有屋頂的公共廣場。
- 直接對街道開放:行人無須通過門禁即可進入與穿越; 大樓的門廳退到這個空間之內。
- 結構在此落地:巨型構架的柱腳直接站在廣場裡, 力的傳遞完全可見。
金融城裡多了一個三十公尺高、不必刷卡就能走進去的有頂廣場。 「高樓的回饋要發生在人走得到的高度」——這句話寫進考卷,就是高層建築計畫的公共性論述。
金融城的街道狹窄、工地腹地極小、周邊全在營運中, 傳統的現場濕式作業幾乎無法展開。
- 常見解法是延長工期、分區施工、夜間作業—— 成本與對周邊的干擾同時上升。
- 判斷:把工地變成組裝現場—— 大部分工作移到工廠裡完成。
- 核心觀念:當基地無法容納施工時,設計要做的是減少現場的工作量;延長現場的時間,成本只會更高。
- 高度預製:超過八成的構件於工廠完成,現場如組裝套件般安裝。
- 螺栓乾式接合:巨型構架的節點外露、以螺栓接合, 組裝快速且理論上可拆解。
- 重複的構架模組:巨型構架由重複的斜撐單元疊成, 構件種類少、可預測性高。
一棟四十八層的塔像套件一樣被組裝起來。 這正是第 01 案那座工廠的作法——標準構件、乾式接合、把工地變成組裝現場——四十七年後的高層版本。
這是全系列最後、也最難處理的一個代價。
- 私有的公共空間:地面那塊廣場在法律上屬於業主, 管理權與行為規則也由業主訂定; 它不是法定的公共通行空間。 「可以自由走進去」與「你有權在這裡做任何合法的事」是兩回事—— 拍照、聚集、發傳單、久坐,都可能被管理方勸離。
- 它會被買賣:本案於 2017 年整棟出售; 那塊「給城市的地面」隨著大樓一併被交易, 未來的開放程度取決於下一個所有權人。
- 螺栓事件:2014 至 2015 年間曾發生鋼螺栓斷裂掉落, 其後對大量螺栓進行檢查與更換; 外露的螺栓接合換到了組裝速度與可拆解性, 代價是每一個節點都必須被持續檢查。
- 高樓群的環境影響:塔樓密集區的風環境、日照遮蔽與熱島效應 是整個街廓共同承擔的成本,不會因為單棟做得好而消失。
- 誠實的結論:建築可以把空間讓出來,但讓出來的東西屬於誰、能被誰使用多久,是制度決定的。
- 把公共性寫進許可條件:開放時段、可及範圍、行為規則與管理責任 應載明於開發許可或都市設計審議條件, 並訂定定期檢核機制。
- 外露接合要有檢查計畫:螺栓與節點應建立可及性、扭力檢查與更換的維護計畫, 並在設計階段確保每個節點都構得到。
- 今日應補的檢討:高層建築應提出風環境與日照遮蔽的模擬, 並就整個街廓的累積影響提出說明;只檢討單棟是不夠的。
反面願景:把地面讓出來,城市就多了一個公共空間—— 這句話只對了一半。空間確實在那裡,但它的規則由業主訂、它會隨大樓被賣掉。 真正讓一塊地面成為公共的,是寫在許可條件裡的那幾行字;建築師的善意保不住它。
四步驟的寫法提醒:高層與都市更新類題目, 課題欄的第一項一定要回到「這棟高樓對街道做了什麼」—— 先處理地面,再處理量體。 對策欄則要明確回答:你讓出了多少、讓在哪個高度、由誰維護、以及用什麼機制保證它一直開放。 「高樓的回饋要發生在人走得到的高度」與「公共性要寫進許可條件」—— 這兩句寫得出來,你的高層建築就有了都市層級的論述。
平立面造型F O R M
- 斜面是被算出來的:傾斜的角度直接對應受保護的視線走廊。 考場上要記住:當你的造型可以用一條法規或一條視線來解釋時,它就無法被質疑—— 這比任何形式上的說法都有力。
- 巨型構架是全案的骨架:外露的斜撐構架以數層樓為一個模組疊起, 取代了中央核心的抗側力功能。 畫這一案的立面時,請把構架的模組分段畫清楚,那才是這棟樓真正的立面構圖。
- 服務背包是第二個量體:核心筒成為一個貼在主樓一側的獨立量體, 電梯與梯間在其上被表現出來。 把服務做成一個可辨識的量體,這條線從第 04 案的六座塔一路延續到這裡,只是收束成一個。
- 地面七層的挑空是最重要的造型決定:塔身被抬起來,柱腳在廣場裡落地。 從街道看過去,這棟樓的下半部是通透的——高樓的壓迫感因此大幅降低。 這是高層建築處理地面關係最有效的一手。
- 顏色仍然在說明系統:結構與服務構件以明確的顏色區分, 延續了從 1969 年自宅就開始的作法—— 看得出哪些是承重的、哪些是服務的。四十五年下來,這個習慣從來沒有變過。
空間機能P R O G R A M
本案的機能核心是「把地面層的機能清空」: 門廳、保全、後場全部退到最小, 地面七層的空間交給一個沒有指定用途、也不收費的公共廣場。
- 需求書被翻譯成一次面積的搬移:把原本屬於門廳與低樓層辦公的面積,往上搬到塔身, 換取地面的完全淨空—— 這與第 01 案「把面積從私領域搬到共用領域」是同一種操作,只是尺度變成了一整座城市街廓。
- 疊合共用:那七層挑空的六重角色。它 同時是有屋頂的公共廣場、穿越街廓的步行捷徑、大樓的門廳、 巨型構架落地的展示場、遮雨與部分擋風的微氣候調節, 以及一條穿過街廓看見周邊歷史建築的視覺通廊—— 六件事集中在一個沒有樓板的地方。
- 服務背包讓樓板變成商品:核心外移使每一層都是完整的無柱樓板, 可依租戶需求任意分割;在高層辦公裡,這直接等於資產價值。
- 預製決定了工期與品質:超過八成構件於工廠完成, 現場作業量與對周邊的干擾同時降到最低; 在營運中的都市核心區施工,這是唯一可行的路徑。
- 機能的反面:地面的公共空間屬於業主,管理權與行為規則由業主訂定, 它的開放程度會隨所有權人改變; 外露螺栓接合換到了組裝速度與可拆解性,代價是每個節點都要被持續檢查; 今日的同類方案應把公共空間的開放條件寫進許可,並為外露接合建立檢查與更換計畫。
地面七層挑空的六重角色O V E R L A P
二、穿越|行人可直接斜穿街廓,縮短繞行的距離。
三、門廳|大樓的入口退到這個空間之內,不佔用街道界面。
四、結構的展示|巨型構架的柱腳在此落地,力怎麼傳看得見。
五、微氣候|屋頂遮雨、並部分緩和高樓群的風。
六、視覺通廊|通透的底層保留了穿過街廓的視線。
計畫思考P L A N N I N G
本案可濃縮成三個可搬用的動作, 任何「高層辦公 / 都市更新 / 有高度或視線管制的基地 / 需提供開放空間」考題都能直接套:
- 斜(comply)——把管制線畫進剖面,讓量體貼著它成形。 寫成:「本案依受保護之視線走廊(或高度管制線)決定量體之傾斜角度, 使建築於該方向自下而上連續退縮,以單一斜面滿足管制要求, 避免階梯狀退縮所造成之立面破碎與構造複雜化。」 被算出來的形狀,在任何審議中都最難被推翻。
- 背(externalise)——把核心整個移出主樓,樓板才會完整。 寫明:「本案將垂直動線、機房與管道集中配置於主樓一側之獨立服務量體, 主體結構採外露之斜撐巨型構架承擔垂直與水平力, 使各層樓板維持無柱且可任意分割。」 當樓板面積是稀有資源時,第一件該搬出去的東西就是服務空間。
- 讓(give)——讓出地面,而且要讓一整塊、有屋頂的那一塊。 寫成:「本案將地面數層之空間完全淨空,形成有頂蓋、直接對街道開放、 無須通過門禁之公共空間,並使主要結構於此落地; 大樓門廳退入其中,不佔用街道界面。」 高樓對城市的回饋,應該發生在人走得到的高度——這一句是高層題目最有力的公共性論述。
第四個動作是核(secure): 把公共性寫進制度,並為外露的接合建立檢查計畫。 寫成:「本案回饋之公共空間,其開放時段、可及範圍、行為規則與管理責任 應載明於開發許可或都市設計審議條件,並訂定定期檢核機制; 外露之螺栓與節點應建立可及性、檢查與更換之維護計畫。」 建築可以把空間讓出來,但讓出來的東西屬於誰,是制度決定的——這是本系列最後的一課。
放進系列裡看:交易的兩端C R O S S R E A D I N G
| 案例 | 被推到外面的是什麼 | 裡面換到什麼 | 交換出來的給了誰 |
|---|---|---|---|
| Reliance Controls 1967 | 結構柱與交叉斜撐 | 一片無柱的通用樓板 | 員工:一個門、一間食堂 |
| 龐畢度中心 1977 | 結構、設備、動線 | 每層七千五百平方公尺無柱 | 城市:一半的基地 |
| 勞埃德大樓 1986 | 樓梯、電梯、廁所、機房 | 可增可減的挑空大廳 | 業主:不停業就能更新 |
| 利德賀大樓 2014 | 核心筒整個背到一側 | 完整無柱、可分割的樓板 | 城市:三十公尺高的有頂廣場 |
這張表的用法:四十七年,同一個動作,交換的對象一路從業主移向公眾。 請注意最後一欄的變化——這就是本系列的軸線: 「把不會變的推到外面,換來裡面一片永遠能變的空間,最後把這個交換讓給城市。」 而最後一案也給了最誠實的補充:那塊讓出去的地面,法律上仍然是私有的。 設計能決定空間讓不讓,制度才能決定它讓多久——寫方案時請把這兩件事分開講清楚。
基地內 / 基地外的層級對應L E V E L S
- 都市級:基地位於倫敦金融城的塔樓聚集區,並受聖保羅大教堂視線管制影響。 本案的量體由一條數公里外的視線決定,基地本身反而沒有決定權—— 高層建築的「基地」永遠大於它的地界,這一點在申論中必須先講清楚。
- 街廓級:塔身被抬離地面,底層七層完全通透, 行人可以穿越街廓;大樓的門廳退入其中,街道界面因此不被封閉的量體佔用。
- 建築級:斜面成形 → 核心外移 → 巨型構架承重 → 地面淨空。 四個決策全部指向同一個目的:把限制變成形狀,把樓板變成商品,把地面還給城市。
- 人體級:行人走進一個三十公尺高、有屋頂的空間,抬頭看見巨大的斜撐柱腳落地, 再抬頭是那片向後斜去的塔身; 他不必進入任何門禁,也沒有人問他要做什麼——這種「可以待著而不必說明來意」的狀態, 正是公共空間最核心的品質。
環境條件與環境串聯E N V I R O N M E N T
- 日照與視線:斜面同時處理了兩件事——保護遠方的視線走廊,並減少對北側街道的日照遮蔽; 高層建築的量體檢討應同時包含視線、日照與陰影三項。
- 風環境:塔樓聚集區的地面風速可能明顯上升; 底層挑空雖然提供遮雨,卻也可能形成風的通道—— 底層開放的高樓,風環境模擬是必要的檢討項目,不能當成加分項來處理。
- 結構與耐久:外露的鋼構架須處理防火被覆與防鏽; 螺栓接合的節點須建立可及性與檢查計畫—— 本案的螺栓事件正說明了這一點的重要性。
- 施工的環境成本:高比例預製大幅降低了現場作業、噪音、運輸次數與廢棄物; 在營運中的都市核心區,這本身就是重要的環境效益。
- 可拆解:螺栓乾式接合使結構理論上可解體、材料可回收—— 這一點與本系列第 01 案的作法完全一致,只是這一次,它被明確寫進了設計意圖。
- 台灣的參照:台灣地震與颱風並存,高層建築的抗震與耐風要求遠高於倫敦, 外露鋼構的防火時效與鹽害防鏽也更嚴格; 而《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的開放空間獎勵制度, 正是台灣版的「用回饋換容積」—— 常見的問題是獎勵取得後,開放空間被圍籬、盆栽、停車或商業設施實質封閉。 本案的提醒因此非常具體:把開放的條件寫進審議與許可,並建立定期查核。
同時回答了三種都市檢討
難的從來都在查核,設計反而簡單
本案交疊了兩個題目:都市管制如何決定形式, 以及高樓要怎麼把地面還給城市。三個平行案分別回答了: 視線管制這種制度是怎麼形成的、「有屋頂的公共地面」在城市裡的原型是什麼, 以及同一位建築師二十八年前在對街做了什麼。
A. 原型與平行案
| 延伸案例 | 面對的課題 | 採取的對策 | 與本案的對照 |
|---|---|---|---|
| 視線管制與高度分區倫敦、華盛頓、巴黎等城市的天際線管制 | 城市要保護特定紀念性建築的能見度與天際線, 同時又必須容納高強度的開發需求。 | 以法定的視線走廊、高度上限與分區管制限制量體; 開發者必須在管制範圍內尋找最大化的形式; 管制因此直接產生了城市的天際線。 | 本案形狀的真正作者。 兩者並讀能得到一個很重要的觀念:都市管制是一種集體的設計工具, 它決定了城市的樣子,程度往往超過任何單一建築師。 考場上遇到有管制的基地,請把管制線畫進剖面,並讓量體貼著它—— 這既是最安全的作法,也最容易被審議接受。 |
| 拱廊與騎樓從古代柱廊到亞洲城市的騎樓 | 城市需要一段有屋頂、可以停留與通行、卻不屬於任何一家店的地面; 它必須遮雨、遮陽,而且免費。 | 把建築的底層退縮或架空, 形成連續的有頂步行空間; 所有權屬於建築物,使用權屬於所有人; 在許多城市中並以法規強制留設。 | 本案地面七層挑空最貼切的類型原型,對台灣尤其熟悉。 騎樓證明了一件事:有屋頂的公共地面,是氣候嚴苛的城市裡最有價值的一種空間。 兩者並讀也點出同一個問題——騎樓被機車、貨物與店家佔用, 與本案的私有公共空間爭議,本質上是同一件事:所有權與使用權分離時,誰來維持它的開放。 |
| 理查·羅傑斯 · 勞埃德大樓1986,就在對街 | 一個規模會起伏的封閉機構, 要求營運不中斷、容量可增減。 | 把服務外掛成六座衛星塔, 中央留下貫穿十二層的挑空大廳; 建築對街道封閉。 | 同一條街上、相隔二十八年的兩次外掛,也是本系列最完整的一組自我對照。 技術幾乎相同,立場完全不同:勞埃德把交換出來的自由留給業主, 本案把它交給了街道。 兩案並讀能得到本系列最核心的一句話:外掛是技術,公共性是選擇; 技術不會自動變成公共性,那是另外一個決定,而且要另外付錢。 |
並排的用法:高層與都市更新類題目開頭先寫兩句: 「本案依受保護之視線走廊決定量體之傾斜,以單一斜面滿足管制; 垂直動線與機房集中於主樓一側之獨立服務量體,使各層樓板無柱且可分割; 並將地面數層完全淨空,形成有頂蓋、直接對街道開放之公共空間。」 先講形狀從哪來、再講地面還給誰,兩句話就交代完高層建築的立論基礎。
B. 當代呼應案
| 延伸案例 | 面對的課題 | 採取的對策 | 與本案的對照 |
|---|---|---|---|
| 私有公共空間的檢討POPS,2000 年代以降的國際爭議 | 都市開發常以提供開放空間換取容積或許可, 但這些空間的所有權與管理權仍屬開發者; 使用規則因此由私人訂定。 | 檢討指出應公開管理規則、明訂開放時段與可及範圍、 禁止以圍籬與設施實質封閉; 並建立定期查核與退場機制。 | 本案地面廣場正處在這個爭議的中心。 兩者並讀能得到一個對考試與實務都很有用的結論: 公共空間的品質是設計問題,公共空間的存續是制度問題。 提出回饋空間時,請同時寫出「由誰維護、開放到幾點、誰有權要求使用者離開」—— 這三個問題答得出來,你的公共性才是可信的。 |
| 高度預製的高層建築2000 年代以降 | 都市核心區的工地腹地極小、周邊持續營運, 傳統現場作業難以展開。 | 將結構、外牆、機電模組於工廠預製, 現場改為吊裝與組裝; 並以乾式接合保留日後拆解與回收的可能。 | 本案是這條路線最具規模的實例之一。 兩者並讀也帶出本案的代價:外露的螺栓接合換到了速度與可拆解性, 代價是每一個節點都必須被持續檢查——本案的螺栓事件正是這個代價的體現。 考場上提出預製與乾式接合時,請主動附上檢查與維護計畫。 |
| 台灣的開放空間獎勵在地條件的檢討 | 台灣以《建築技術規則》的開放空間獎勵 鼓勵建築物留設對外開放的空間以換取容積; 並處於高溫多濕、多雨、地震與颱風的環境。 | 現況常見獎勵取得後,開放空間被圍籬、植栽槽、停車、 外擺商業或管理人員實質封閉; 缺乏遮蔽與座椅者亦難以停留; 查核機制與退場機制相對薄弱。 | 本案給台灣的三個提醒: 其一,要讓出來就讓一整塊、而且是有屋頂的那一塊—— 在多雨高溫的台灣,有頂的公共地面(騎樓的放大版)價值遠高於一塊曬太陽的鋪面; 其二,開放時段、可及範圍、行為規則與管理責任應載明於審議或許可條件, 並建立定期查核與獎勵回收機制; 其三,底層挑空的高樓須完成風環境模擬與日照陰影檢討, 外露鋼構另須處理防火時效與鹽害防鏽。 |
系列軸線上的位置:終點T I M E L I N E
1967 Reliance Controls 電子工廠(把結構推到外皮,換到一片無柱樓板)→
1969 自宅 22 Parkside(同一招縮到最小,蓋給兩個老人住)→
1977 龐畢度中心(結構、設備、動線全外掛,並讓出一半基地當廣場)→
1986 勞埃德大樓(服務外掛成六座塔,中央挑空十二層)→
1995 歐洲人權法院(把機構的組成做成外面看得見的形狀)→
1998 波爾多法院(七個法庭變成七個獨立的殼,公共大廳從縫隙穿過)→
1999 千禧巨蛋(結構全部推到屋頂之上,裡面完全不預設內容)→
2005 威爾斯國會大廈(屋頂變成公共的地面,議場在下面被看著)→
2006 馬德里巴拉哈斯機場 T4(屋頂變成定位系統,剖面可以一直延長)→
2014 利德賀大樓
(核心筒背到一側,把地面七層讓給城市——四十七年的交易,在這裡結清)。
整條軸線只有一句話:把不會變的推到外面,換來裡面一片永遠能變的空間,最後把這個交換讓給城市。
而最後一案也誠實地補上了那個未完的部分——讓出去的地面,法律上仍然是私有的。
適用題型
高層辦公與複合大樓 · 都市更新與危老重建 · 有高度或視線管制的基地 ·
需提供開放空間或容積獎勵的案件 · 都市設計審議 · 任何要求「地面層公共性」的計畫題
牌一:斜(comply)——把管制線畫進剖面,讓量體貼著它成形
寫成:「本案依受保護之視線走廊(或高度管制線)決定量體之傾斜角度, 使建築於該方向自下而上連續退縮,以單一斜面滿足管制要求, 避免階梯狀退縮造成之立面破碎與構造複雜化。」 被算出來的形狀,在任何審議中都最難被推翻—— 這也是把法規從限制轉為設計資源最直接的一種作法。
牌二:背(externalise)——核心整個移出主樓,樓板才會完整
寫明:「本案將垂直動線、機房與管道集中配置於主樓一側之獨立服務量體; 主體結構採外露之斜撐巨型構架承擔垂直與水平力, 使各層樓板維持無柱且可任意分割。」 當樓板面積是稀有資源時,第一件該搬出去的東西就是服務空間—— 這正是本系列從第一案貫穿到最後一案的核心動作。
牌三:讓(give)——讓出地面,而且要讓一整塊、有屋頂的那一塊
寫成:「本案將地面數層之空間完全淨空, 形成有頂蓋、直接對街道開放、無須通過門禁之公共空間, 並使主要結構於此落地;大樓門廳退入其中,不佔用街道界面。」 高樓對城市的回饋,應該發生在人走得到的高度—— 在多雨高溫的台灣,有屋頂的那一塊價值又比一片曬太陽的鋪面高得多。
牌四:核(secure)+ 代價的揭露
讓出來的空間會不會一直開放,是制度問題,請主動處理: 回饋公共空間之開放時段、可及範圍、行為規則與管理責任, 應載明於開發許可或都市設計審議條件,並訂定定期查核與獎勵回收機制; 外露之螺栓與節點應建立可及性、檢查與更換之維護計畫; 底層挑空之高層建築須完成風環境模擬與日照陰影檢討; 亞熱帶另須處理外露鋼構之防火時效與鹽害防鏽。 另須交代:公共空間的品質是設計問題,公共空間的存續是制度問題。 建築可以把空間讓出來,但讓出來的東西屬於誰、能被使用多久, 要靠寫進條件裡的那幾行字——誠實補上這一段,你的高層建築才是完整的。
A. 三張必畫圖
管制線與量體上限圖
核心外移與地面淨空剖面
公共空間的權利與穿越圖
B. 空間定性定量檢核表(高層辦公/地面公共性版,逐項自我檢查)
| 分區 | 空間名稱 | 數量/空間量 | 對應課題 | 對應設計準則 |
|---|---|---|---|---|
| 公共 | 地面挑空廣場 | 層數與淨高明列 | 高樓吃掉地面 | 有頂蓋、無門禁、可穿越;門廳退入其中 |
| 樓板 | 無柱辦公層 | 面積隨管制逐層遞減 | 樓板是稀有資源 | 核心外移;每層完整、可分割、可出租 |
| 服務 | 側置服務量體 | 電梯數依運能計算 | 核心不能佔樓板 | 梯、機房、管道全部外移;垂直動線外顯 |
| 結構 | 外露巨型構架 | 數層樓為一模組 | 取代中央核心 | 螺栓乾式接合;節點須可及、可檢查、可更換 |
| 都市 | 量體與管制 | 視線、日照、陰影三項 | 基地大於地界 | 管制線畫進剖面;底層挑空須做風環境模擬 |
| 施工 | 預製比例 | 以百分比表示 | 窄街的工地 | 工廠預製、現場組裝;降低干擾與廢棄物 |
| 制度 | 公共性的保證 | 開放時段與查核頻率 | 讓出來的屬於誰 | 寫進許可或審議條件;訂定查核與獎勵回收機制 |
全系列只有一句話: 把不會變的推到外面,換來裡面一片永遠能變的空間,最後把這個交換讓給城市。 下表把十案的交換條件、四張牌、適用題型與必寫的代價並列,考前一頁複習用。
| # | 案名 · 年代 | 推到外面的是什麼/換到什麼 | 四張牌 | 最適用題型 | 必寫的代價 |
|---|---|---|---|---|---|
| 01 | Reliance Controls 電子工廠 1967 | 結構柱與斜撐推到外皮/一片無柱通用樓板,外加一個共用的門與食堂 | 分 · 排 · 合 · 算 | 廠房 · 物流 · 研發園區 · 分期擴建設施 | 外皮維護與熱橋;彈性擋不住產業外移,1991 年拆除 |
| 02 | 自宅 22 Parkside 1969 | 承重牆交給門型鋼架/一間可隨居住者重畫的房子 | 架 · 空 · 分 · 養 | 小住宅 · 三代同堂 · 在宅老化 · 可變隔間 | 大玻璃的能耗與隱私;保存靠登錄制度與機構接手 |
| 03 | 龐畢度中心 1977 | 結構、設備、動線全外掛/每層七千五百平方公尺無柱+讓出一半基地 | 讓 · 掛 · 讀 · 養 | 美術館 · 圖書館 · 文化中心 · 舊市區更新 | 人流遠超預估;免費電扶梯在整修後改為收票;街區縉紳化 |
| 04 | 勞埃德大樓 1986 | 梯、電梯、廁所、機房外掛成六塔/可增可減的十二層挑空大廳 | 外 · 挑 · 留 · 守 | 金融機構 · 企業總部 · 醫院 · 資料中心 | 列一級古蹟後反而不能改;電子交易架空了大廳本身 |
| 05 | 歐洲人權法院 1995 | 機構的組成推到外面/市民讀懂這個機構的能力 | 分 · 圓 · 順 · 問 | 法院 · 議會 · 公部門廳舍 · 國際組織 | 三年後機構改組,圖解失效;看得見不等於進得去 |
| 06 | 波爾多法院 1998 | 七個法庭推成七個獨立的殼/街上數得出有幾個法庭,殼還兼作煙囪 | 罩 · 立 · 穿 · 露 | 司法設施 · 集會設施 · 多個同型空間並置 | 被告從地下進場,透明是選擇性的;自然通風有實測落差 |
| 07 | 千禧巨蛋 1999 | 結構全推到屋頂之上/八萬平方公尺完全不預設內容 | 撐 · 空 · 等 · 綁 | 展覽館 · 賽會場館 · 臨時設施 · 棕地更新 | 先蓋殼、內容後定,成敗交給別人;膜不是保溫外殼 |
| 08 | 威爾斯國會大廈 2005 | 屋頂變成公共的地面/民眾站在最好的一層,議場在視線之內 | 掀 · 站 · 抽 · 算 | 議會 · 市政中心 · 公民會館 · 水岸建築 | 造價爭議與停工;安檢削弱開放;非開議期間使用率低 |
| 09 | 巴拉哈斯機場 T4 2006 | 屋頂再多承擔資訊/不必讀字就知道身在何處,剖面可一直延長 | 複 · 標 · 延 · 量 | 機場 · 車站 · 醫院 · 大型量販與展覽 | 步行距離與接駁故障;容量閒置數年;抵不掉航空業的碳 |
| 10 | 利德賀大樓 2014 | 核心筒整個背到一側/完整無柱樓板+三十公尺高的有頂公共廣場 | 斜 · 背 · 讓 · 核 | 高層辦公 · 都市更新 · 有管制的基地 · 開放空間獎勵 | 螺栓斷裂事件;地面是私有的公共空間,並隨大樓被買賣 |
這張表最實用的讀法:把第三欄由上往下讀一次。 被推出去的東西越來越大(柱子 → 牆 → 整套系統 → 核心筒), 而換到的東西則從「業主的方便」一路變成「城市的地面」。 這就是一位建築師四十七年的方向感——同一個技術動作,服務的對象不斷往外移。 考場上如果只記得一句,就記這句:你把什麼推出去了,換到的東西最後要給誰?
C. 關鍵字銀行可直接寫進申論與圖說
空間機能|無柱可分割樓板、有屋頂的公共地面、 門廳退入挑空之內、穿越街廓的捷徑、疊合共用(地面挑空的六重角色)
計畫思考|斜/背/讓/核、先處理地面再處理量體、 把管制線畫進剖面、高樓的回饋要發生在人走得到的高度、公共性要寫進許可條件
環境與法規|視線走廊與日照陰影、底層挑空的風環境模擬、 外露鋼構的防火時效與鹽害、開放空間獎勵、預製降低現場干擾與廢棄物
代價與台灣調適|螺栓斷裂與節點檢查、私有的公共空間、 開放規則由業主訂定、回饋空間隨大樓被買賣、獎勵取得後被圍起來
一句話記住這個案例
1967 年他把柱子搬到外面,換到一片工廠的地板。
2014 年他把整個核心筒背到後面,換到金融城裡三十公尺高的一片天空底下。
四十七年,同一個動作——只是這一次,換到的東西是給街上的人的。
全系列收束:這十案到底教了什麼T H E E N D
十案走完,方法只有一組: 先把建築的元素依「會不會變」分類,把不會變的推到外面,讓會變的擁有整個空間; 然後決定,這樣換出來的自由要給誰。 前四案的答案是使用者與業主,中間三案是「被理解」與「被看見」,最後三案則明確地指向公眾。 而每一案也都誠實地留下了代價: 最能改的工廠最早被拆、最公共的電扶梯後來收票、最靈活的大樓被指定為古蹟、 最開放的議會先吵了兩年造價、最省電的航廈抵不掉飛機的碳、 最慷慨的那塊地面在法律上仍然是私有的。 這些代價不是這套方法的失敗,它們是這套方法的完整版本—— 你在考卷上寫出它們,代表你不只學會了操作,也學會了判斷。
資料來源與延伸閱讀|Rogers Stirk Harbour + Partners 與 Arup 公開發表之作品說明與圖面 (高約 225 公尺、地上 48 層、外露斜撐巨型構架、北側服務核心、地面數層之公共空間、 高比例工廠預製,2014 年完工);倫敦市政府與金融城關於聖保羅大教堂視線管制之公開資料; 2014–2015 年螺栓斷裂事件與後續檢查作業之公開報導;2017 年本案出售之公開報導; 私有公共空間(POPS)之政策檢討文獻;我國《建築技術規則》開放空間獎勵相關規定。 高度、層數、傾角與面積數值屬概略級距,實際數值請以原始圖說為準。
圖說註記|本文所有圖面均為教學用概念示意圖,依公開發表之構成關係重繪,非測繪成果; 傾角、樓層數、構架分段與核心比例之標註為關係示意。 台灣開放空間獎勵一節為制度與類型條件之討論,非指涉特定個案; 法規名稱請以現行條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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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這個案例用進考場
案例輸入只是第一步:接著拿歷年考古題找一題同類型的題目計時操作,把這一案的手法與關鍵字實際畫進配置裡。兩科術科的評分邏輯與時間分配,見「大小設計完全指南」;想看建築師怎麼從讀題操作到完整圖面,近十年大小設計題解課程有 20 題完整實作;畫完的圖想要回饋,可以預約1對1線上改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