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密度的都市裡沒有地可以圍中庭,他就往住宅單元裡動手術:
把玄關加厚成一個房間,做成玻璃的,讓它面對共用的內廊;
再在整棟量體上,挖出一個一個兩層樓高的洞。

※ 東雲 Canal Court 由多位建築師分街區設計,公開的自由授權照片無法確認街區歸屬,本頁改以山本理顯設計工場公開之 1 街區作品照片作為引用參考,依著作權法第 52 條為教學目的引用、第 64 條明示出處。
洞是被挖出來的共用領域
是這一案全部的關鍵
| 操作層級 | 都市集合住宅/本系列的第六課。共用領域被縮小到一戶人家的門口,成為單元平面的一部分 |
| 業主與計畫 | 公部門主導的大規模住宅開發,全區由多位建築師分街區設計; 山本理顯負責 1 街區,並擔任全區的設計顧問; 全區規模約一千七百至兩千戶級 |
| 核心手法 | 把住戶的玄關加厚成一個獨立的房間(f-room),並以玻璃面向共用內廊—— 可作為工作室、書房、接待或展示之用; 在棋盤格狀的量體上挖出兩層挑空的共用露台,為內廊帶來光與風 |
| 結構系統 | 鋼筋混凝土造,外觀呈棋盤格狀的框架; 地下一層、地上十四層;住戶型式自 1K 至 4LDK,專有面積約 41 至 132 平方公尺 (各方資料略有出入,以「級」理解即可) |
| 動線設計 | 採中廊型——但這條內廊因挑空的洞而有自然採光與通風; 各戶以玻璃玄關面向它,內廊因此從通道變成生活的延伸 |
| 空間量 | 住戶型式多樣,涵蓋小坪數至家庭型; 共用露台分布於各層,與內廊相接 |
| 爭議與代價 | 最值得討論的代價來自制度而非空間—— 依營運單位的規定不得設置辦公室,並被要求劃清住宅與辦公的界線, 因此實際上只能在地上畫一條線; 而玻璃的玄關雖然可以自行遮蔽,日常仍需要住戶主動維持整潔與界線 |
建築計畫的意義:計畫是尋找課題,設計是解決問題。 東雲 Canal Court 之所以是所有「高密度集合住宅 · 單元平面 · 職住一體」考題的母題, 在於它示範了一件多數考生沒有練習過的事:當基地密度高到沒有地面可以做共用空間時, 共用領域可以被搬進單元平面裡——住宅的入口,本身就可以是一個房間。 本案是本系列「一戶人家的邊界,要停在哪裡」這條線的第六個答案: 邊界被縮小到門口,但它被加厚成一個可以住人、可以工作的空間。
業主是公部門的住宅開發單位,計畫是一片大規模的都市集合住宅, 基地位於東京江東區,容積高、密度大,地面幾乎沒有多餘的空間。 一般的解法是把塔樓拉高、地面留出法定的空地當綠地,走廊做成最短的中廊, 結果是內廊又暗又長,住戶之間除了電梯口以外沒有任何接觸。 山本理顯的判斷是:共用領域不必然要放在地面, 它可以被放進單元平面裡,變成每一戶都擁有的那個「門口的房間」。 於是他把玄關加厚成一個獨立的房間,並且做成玻璃的,讓它面對共用的內廊, 再在棋盤格狀的量體上挖出一個一個兩層樓高的洞作為共用露台, 讓內廊得到自然的光與風。 當走廊有光、有風、而且兩側是住戶的工作室時,它就不再只是通道。
特別提醒:這個案子最容易被寫成「充滿設計感的公共住宅、玻璃玄關很有趣」。 真正拿分的寫法要說明每一個決定的計畫依據: 因為密度太高、地面不夠,所以共用領域必須往剖面裡找; 因為要讓內廊變成可用的空間,它必須先有光與風; 因為要有光與風,量體上就必須挖洞,而洞會犧牲可售的樓地板面積; 因為要讓住戶願意面對內廊,門口那個房間必須大到可以真的使用。 四個決定串成一條鏈,其中第三個是這類方案最實際的成本。 同時要誠實面對代價:營運單位的規定不允許在住宅裡設置辦公室, 並要求劃清住宅與辦公的界線,因此實際上只能在地上畫一條線—— 空間準備好了,制度卻沒有跟上。
本案在系列中的位置:門檻被收進單元平面P O S I T I O N I N G
- 系列主線的第六步:第 02 案保田窪第一團地用住棟圍出一塊地面的中庭, 那是低密度才做得到的作法。 本案在高容積的都市裡沒有這個條件,於是共用領域被折進剖面與單元平面: 洞是共用的外部空間,玻璃玄關是每一戶自己的那一小塊門檻。 這個「把共用領域縮小、但讓每一戶都擁有」的作法,會在第 09 案被再放大一次。
- 系列提問的第六個答案:「這道門檻是誰的?」—— 本案的答案是「每一戶自己的,但它面向大家」。 這是整個系列裡最接近平衡的一次:共用領域有了,個人的控制權也還在。
- 方法的伏筆:本案把玄關做成玻璃、面向共用空間的作法, 在第 09 案Pangyo Housing會被原封不動地放大—— 那裡的玻璃玄關面對的是一整層抬高的共用甲板; 而住戶的反應,會是這整個系列最誠實的一課。
- 也請記住本案最誠實的一面:建築可以把空間準備好,卻無法決定制度是否允許它被那樣使用。 可以工作的房間蓋出來了,規定卻不允許設置辦公室,最後只能在地板上畫一條線。
高容積的都市住宅,地面幾乎全部被建築、車道與法定空地佔滿—— 圍塑式中庭在這種條件下不可能成立。
- 常見解法是在頂樓做一個屋頂花園當作社區空間, 結果它離日常動線太遠,使用率極低。
- 山本理顯的判斷:共用領域要放在每天必經的路徑上, 所以應該從剖面裡挖出來。
- 核心觀念:共用空間的使用率,與「它離日常動線有多遠」高度相關。 這句話寫進考卷,你的公共空間配置就有了判斷依據。
- 量體挖洞:在棋盤格狀的量體上挖出兩層挑空的共用露台。
- 與內廊相接:洞直接連著各層的共用內廊, 成為每天都會經過的空間。
- 分散配置:洞分散在不同樓層與位置, 使各層都有屬於自己的共用外部空間。
住戶每天回家的路上都會經過一塊有天空的地方—— 共用空間被放在必經之路上,因此真的會被使用。
中廊型的效率最高,卻也是最難用的一種走廊—— 沒有自然採光與通風,成為單純的通過空間。
- 常見解法是加強照明、放幾盆植栽, 結果它仍然是一條沒有人停留的管子。
- 山本理顯的判斷:先給它光與風,它才有機會變成生活的空間。
- 核心觀念:要讓一個空間被使用,順序是「先解決物理環境,再談機能配置」。 沒有光與風的地方,配置再多機能也沒有人會待。
- 洞就是採光口:兩層挑空的共用露台為內廊引入光與風。
- 視線的延伸:從內廊看得到外面的天空與運河方向。
- 成為街的雛形:內廊兩側是住戶的玻璃玄關, 走在其中會看到各家不同的樣子。
走廊從一條管子變成一條有光的內部街道—— 住戶在其中會停下來說話,而不只是快步通過。
戰後住宅平面的前提是「一家人、一份收入、工作在外面」—— 而在家工作、接案、獨居與非典型家庭的比例都在上升。
- 常見解法是增加一個書房或多功能室, 結果它仍然埋在住宅深處,接待客人與工作都不方便。
- 山本理顯的判斷:把那個房間放到門口,並且讓它面向共用空間, 它才可能承擔對外的行為。
- 核心觀念:住宅的機能配置要問一句「這個行為需不需要對外」。 需要對外的機能放在入口側,這是職住一體平面最基本的一條原則。
- 加厚的玄關:把入口做成一個獨立的房間(f-room)。
- 玻璃面向內廊:可作工作室、書房、接待或展示之用。
- 水區壓縮到窗側:把廚房與衛浴集中於採光側緊湊配置, 換取入口側的自由。
住戶可以在自己家的門口工作、見客人、展示自己在做的事—— 住宅第一次有了一個「半對外」的房間。
要讓內廊有生氣,玄關就必須透明;一旦透明,住戶的門口就被公開了。
- 常見解法是裝上百葉或窗簾,讓住戶自己決定, 結果多數人一次拉上就再也不打開,設計等於失效。
- 山本理顯的判斷:把這個房間做得夠大、夠好用, 住戶才會有動機把它用起來而不是遮起來。
- 核心觀念:要住戶接受透明,關鍵不在說服,而在於那個透明的空間 對他自己有沒有實際的用處。這一點在下一個十年會被真實地檢驗一次。
- 房間夠大:玄關被加厚到可以放下工作桌或展示架。
- 可調節的遮蔽:住戶得自行決定開放的程度。
- 今日應補的檢討:提出朝共用空間開放的住宅單元時, 應繪製視線分析圖並說明遮蔽方式與住戶的控制權。
住戶可以選擇今天要不要被看見—— 代價是這個選擇每天都要做一次,而多數人最後會選擇比較省事的那一個。
本案作為「職住一體集合住宅」的原型極具代表性,但它撞上的制度限制必須一起寫進考卷。
- 規定的限制:依營運單位的規定,住宅內不得設置辦公室; 設計團隊被要求劃清哪裡是住宅、哪裡是辦公, 結果實際上只能在地板上畫一條線—— 這條線非常具體地說明了新的居住型態與既有制度之間的落差。
- 使用行為的落差:空間可以支援多種使用, 但住戶實際會怎麼用,取決於租售條件、管理規約與生活型態。
- 並列另一方的說法:支持者認為,建築應該先把新的可能性蓋出來, 制度自然會跟上——許多居住型態的變革確實是先有空間才有法規; 批評者則指出,在制度未鬆綁前就提供無法合法使用的空間, 等於把違規的風險留給住戶自己承擔。兩種說法都有道理,考卷上並列即可。
- 後來發生的事:這個「門口的房間」在七年後被搬到韓國, 並且放大成一整層透明的共用甲板——那一次,住戶的反應非常直接。
- 把法規檢核寫進圖裡:提出職住一體的住宅時, 應說明土地使用分區、使用執照用途與管理規約是否容許該使用。
- 把管理寫進計畫書:共用內廊與露台的清潔、使用規則與責任歸屬應載明。
- 今日應補的檢討:提出新型態的居住單元時, 應同時列出它需要哪一項制度配合,以及在現行制度下的替代作法。
反面願景:建築可以替新的生活方式準備好空間, 但空間能不能被那樣使用,是由制度決定的。提出任何新型態的住宅時,都必須誠實回答「現行法規允許嗎,不允許的話怎麼辦」。
四步驟的寫法提醒:高密度集合住宅類題目, 課題欄的第一項一定是「共用領域要放在剖面的哪個位置」—— 地面、屋頂或建築內部,這個判斷寫清楚,後面的單元平面才有依據。 對策欄則要明確回答:共用空間離日常動線多遠、走廊有沒有光與風、 單元裡哪一個房間可以對外、法規容不容許。 「本案於量體內挖設 ○ 處兩層挑空之共用露台與內廊相接,使內廊獲自然採光通風; 各住戶入口側設可對外使用之獨立房間,並確認其使用符合土地使用分區與使用執照之用途」—— 這句話寫得出來,你的集合住宅就有了制度層級的可信度。
平立面造型F O R M
- 造型的第一個決定,是決定在量體上挖幾個洞、挖在哪裡: 這些洞是共用露台,也是內廊的採光口—— 每一個洞都等於放棄一部分可售的樓地板面積。 考場上要記住:高密度住宅的造型論述,第一句話應該是「我用多少面積換到多少共用空間」。
- 立面是一組棋盤格:混凝土的框架構成規則的格子,洞就是格子上被拿掉的部分—— 規則的底層加上不規則的挖除,這是量體操作最好用的一組手法。
- 真正的造型發生在單元平面:入口側是加厚的玻璃房間,窗側是壓縮的水區與廚房—— 一戶人家的平面被重新排過一次,理由是「哪些行為需要對外」。 「這棟建築的價值要用單元平面才看得懂」,本案是全系列最典型的一個。
- 內廊的立面也是立面:走在內廊上,兩側是各家不同的玻璃玄關—— 建築因此有一個對內的立面,而它的內容是住戶自己布置的。
- 洞的位置決定了空間的層次:洞分散在不同樓層—— 使各層的內廊都有一段有天空的地方。
空間機能P R O G R A M
本案的機能核心,是把住宅單元重新分成三段:對外的、居住的、服務的。 對外的是入口側那個加厚的玻璃房間;居住的是採光側的居室; 服務的是被壓縮集中的廚房與衛浴。 分段的依據是「這個行為要不要面對別人」——這個分法讓一戶人家第一次有了半對外的空間。
- 用可售面積換來內廊的光:量體上挖出來的洞, 讓中廊型平面的最大缺點被補起來—— 這是本案最實際的取捨,也是考卷上最值得寫出來的一句。
- 疊合共用:那個加厚玄關的六重角色。入口側的玻璃房間 同時是進出的玄關、可以工作的書房或工作室、接待客人而不必進入私領域的房間、 向鄰居展示自己在做什麼的櫥窗、內廊的採光來源之一, 以及私領域與共用領域之間可調節的門檻—— 這是本系列「一個空間承擔很多角色」的第六次示範, 尺度回到一戶人家,卻是全系列最精巧的一次。
- 共用露台是各層的小廣場:洞與內廊相接,成為每天必經的共用外部空間—— 它比屋頂花園更容易被使用,因為它就在回家的路上。
- 水區的壓縮是換來自由的代價:廚房與衛浴集中於採光側緊湊配置—— 入口側的自由,是用服務空間的緊湊換來的。
- 機能的反面:這種配置在日常使用上是有代價的—— 玻璃的玄關需要住戶主動維持整潔,否則反而會成為壓力; 共用內廊與露台的清潔、噪音與使用規則需要管理單位持續介入; 而最根本的代價是制度:規定不允許在住宅內設置辦公室, 使這個房間真正的用途受到限制—— 今日提出職住一體的住宅時,必須在方案階段就確認法規容許的範圍。
加厚玄關的六重角色O V E R L A P
二、工作室|在家工作的場所,不必佔用居室。
三、接待|客人止步於此,私領域不被穿越。
四、櫥窗|向鄰居展示自己在做的事,內廊因此有內容。
五、採光|住戶的光透進內廊,走廊不再全靠人工照明。
六、門檻|私與共之間可調節的一段,開放程度由住戶決定。
計畫思考P L A N N I N G
本案可濃縮成三個可搬用的動作, 任何「高密度集合住宅 / 宿舍 / 職住一體 / 社會住宅」考題都能直接套:
- 厚(thicken the threshold)——把入口加厚成一個可以使用的房間。 寫成:「本案各住戶入口側設獨立之多用途房間,得作為工作、接待或展示之用, 並以可調節之透明界面面向共用空間;水區與廚房集中壓縮於採光側以換取入口側之自由。」
- 洞(punch the mass)——在量體上挖出共用的外部空間,換取內廊的光與風。 寫明:「本案於量體內設 ○ 處兩層挑空之共用露台並與各層內廊相接, 使中廊型平面獲自然採光與通風;所挖除之樓地板面積約占總樓地板 △ %, 為取得共用領域所支付之成本。」 用面積換共用空間之後,一定要回答「這筆面積由誰吸收」。
- 亮(light the corridor)——先解決走廊的物理環境,它才可能變成生活空間。 寫成:「本案共用內廊以挑空引入自然採光與通風,兩側為住戶可對外使用之房間, 使走廊自單純通過空間轉為住戶之共用領域。」
第四個動作是界(draw the line): 替你提出的新居住型態,先查清楚它會撞上哪一條規定。 寫成:「本案入口側房間之使用,應確認符合土地使用分區管制所容許之使用項目、 建築物使用執照登載之用途,以及公寓大廈規約之限制; 如現行制度未容許,應於計畫書中敘明替代之使用方式與後續爭取修訂之途徑。」 能主動指出「這個空間需要哪一項制度配合」,你的居住型態主張才不會停在提案階段。
放進系列裡看:共用領域被放在剖面的哪一層C R O S S R E A D I N G
| 案例 | 共用領域的位置 | 誰擁有它 | 必須付出的代價 |
|---|---|---|---|
| 保田窪第一團地 1991 | 地面,被住棟圍起來 | 110 戶共有 | 對街道封閉,被批評未真正開放 |
| 東雲 CODAN 2003 | 建築內部的內廊與挑空 | 每戶自己的門口,面向大家 | 用可售面積換來,且制度不允許營業 |
| Pangyo Housing 2010 | 抬高一層的共用甲板 | 每個 cluster 十餘戶共有 | 玻璃玄關被批評侵犯隱私,初期滯銷 |
這張表的用法:當題目是高密度住宅時,先問自己一句: 「共用領域要放在地面、放在建築內部,還是抬高一層?」 三種答案導出完全不同的容積效率與管理方式。 能主動指出你選的是哪一種、用多少面積換來的、以及誰負責維護, 你的共用空間主張才是有依據的,而不只是在平面上塗一塊交誼廳。
基地內 / 基地外的層級對應L E V E L S
- 制度級:本案屬公部門主導的大規模住宅開發,全區由多位建築師分街區設計。 最重要的認知是:這種「一個街廓一位建築師」的分工, 讓整片開發在維持整體規劃的同時,各街區得以嘗試不同的居住型態。 制度設計本身就是這片住宅能夠實驗的原因。
- 都市級:基地位於東京臨海的填海地區,容積高、密度大。 建築把這個條件全部吸收:共用領域被折進剖面裡。
- 建築級:量體挖洞 → 內廊得到光與風 → 玄關加厚成房間 → 水區壓縮至窗側。 四個決策,全部指向「在高密度條件下仍然做出住戶之間的共用領域」這個目的。
- 人體級:住戶每天回家的路上會經過一段有天空的走廊, 也會看到鄰居門口那個房間裡在做什麼—— 這棟住宅把「知道鄰居是誰」寫進了日常動線。
環境條件與環境串聯E N V I R O N M E N T
- 中廊的通風:挑空的洞是內廊唯一的自然通風來源—— 洞的位置與數量會直接決定走廊的空氣品質。
- 臨海的風與鹽:填海地區風速較大,共用露台的防風與外露構件的耐候必須檢討。
- 高層的日照與陰影:十四層的量體對周邊的日照與風環境有明顯影響。
- 台灣的參照:台灣做職住一體的住宅,第一件要查的是土地使用分區管制—— 住宅區內可容許的使用項目有明確限制,工作室、事務所或店鋪能不能設置, 依都市計畫的分區與各縣市的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定而異; 其次是《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住戶的使用不得違反使用執照所載之用途, 規約也可能另有限制,這一項在實務上比建築設計更常成為障礙; 第三是社會住宅——台灣的社會住宅已有青創戶、店鋪與社福設施進駐的作法, 本案這種「門口的房間」其實非常適合搭配這類制度; 第四是物理環境:台灣高溫多濕,中廊型平面若無自然通風, 內廊會長期悶熱且不利防疫,挑空與通風井的設置應在方案階段就決定。
是風從哪裡進來、往哪裡出去
先被三道制度檢核改寫一次
本案交疊了兩個題目:住宅裡有一個可以工作、可以見客人的房間,這件事從哪裡來, 以及集合住宅的走廊,人類已經有哪些讓它變成生活空間的作法。三個平行案分別回答了: 町家的類型原型、外廊型集合住宅的參照,以及山本理顯自己前一案的延續。
A. 原型與平行案
| 延伸案例 | 面對的課題 | 採取的對策 | 與本案的對照 |
|---|---|---|---|
| 町家的店之間與通庭日本傳統的都市住宅類型 | 如何讓一戶人家同時是住家與生意的場所, 並且在狹長的基地上維持通風與採光。 | 把臨街的第一室做成可以做生意的房間, 後方才是家人的起居; 並以貫穿全戶的通庭承接動線、通風與作業。 | 本案「門口那個房間」的類型原型。 它提供的正當性是:住宅入口側配置一個半對外的房間, 在都市住宅的傳統裡本來就是常態,職住分離反而是近代才出現的; 本案只是把臨街的店之間,換成了臨內廊的玻璃房間。 引用這個脈絡,能把職住一體從「新潮的居住實驗」提升為「回到都市住宅的原型」。 |
| 外廊型集合住宅二十世紀的公共住宅類型 | 如何讓集合住宅的走廊, 不只是通道,而成為住戶之間接觸的場所。 | 把走廊放在建築外側並加寬, 使其有自然採光通風,並成為門前的半戶外空間; 住戶得以在門口放置盆栽與座椅。 | 本案的類型對照組,方向相反。 該類型把走廊移到外側取得光與風; 本案因高容積與量體深度無法外廊化,改在量體內部挖洞。 兩者並讀能看出一個很實用的判斷:走廊要有光,靠的不外乎外廊或挑空,而後者是用可售面積換來的。 考卷上要能說明你用了哪一種、代價是什麼。 |
| 山本理顯 · 熊本縣營保田窪第一團地1991,日本熊本市 | 如何讓110 戶住民之間, 存在一塊真的屬於大家的共用空間。 | 把住棟圍成口字,中央留出共有的廣場; 各戶起居朝中庭開放。 | 本案的直接前身,共用領域從地面折進了剖面。 該案在低密度條件下用平面圍塑取得中庭; 本案在高容積條件下改用剖面挖洞。 兩案並讀能得到一組非常好用的判斷準則: 低容積用平面圍塑,高容積在剖面上挖洞。 而「用視線讓共用空間被使用」這一點,兩案完全一致。 |
並排的用法:高密度集合住宅類題目開頭先寫兩句: 「本案於量體內設兩層挑空之共用露台並與內廊相接,使中廊獲自然採光通風。」 「各住戶入口側設可對外使用之獨立房間,以可調節之界面面向共用空間。」 共用領域放哪裡 + 單元怎麼配合,兩句話就交代完高密度住宅的立論。
B. 當代呼應案
| 延伸案例 | 面對的課題 | 採取的對策 | 與本案的對照 |
|---|---|---|---|
| 山本理顯 · Pangyo Housing2010,韓國城南市 | 如何讓低層的集合住宅, 在住戶之間形成小規模的共同生活單位。 | 把共用甲板抬高一層, 每十餘戶共用一個甲板,各戶以玻璃的玄關面向它。 | 本案這個玻璃玄關被放大的版本。 本案的玻璃玄關面對的是室內的共用內廊; 該案面對的是一整層開放的共用甲板,暴露程度高出許多。 兩案並讀能看出同一個手法在不同暴露程度下的結果—— 而該案住戶的反應,是整個系列裡最誠實的一課。 |
| 遠距工作後的住宅平面21 世紀,各國 | 如何在在家工作成為常態之後, 讓住宅同時支援工作、會議與休息。 | 以入口側的獨立空間、可關閉的工作角落與良好的隔音處理, 並考慮視訊背景與訪客動線。 | 本案課題提早二十年的預演。 本案在 2003 年就把工作的房間放到門口; 當代的作法則多了隔音、視訊與資安三項新的需求。 兩者並讀能看出一個判斷:職住一體的關鍵在於 「工作的空間能不能獨立於居住空間之外被進出與關閉」。 |
| 台灣的社會住宅與職住一體台灣,當代 | 台灣住宅區內的使用項目受土地使用分區管制; 使用執照用途與公寓大廈規約也可能限制營業行為; 而社會住宅已有青創戶與店鋪進駐的制度。 | 建議先確認分區容許使用、使用執照用途與規約三者, 再決定入口側房間的定位是工作室、展示或純住宅之附屬空間; 社會住宅則可搭配青創或社福進駐的既有制度。 | 台灣在地檢討:若要複製「把玄關做成工作室」的操作, 要先過土地使用分區、使用執照用途與管理規約三道關卡。 更關鍵的是氣候與管理:台灣高溫多濕,中廊型平面若無挑空或通風井, 走廊會長期悶熱,這一項會直接決定共用內廊能不能成為生活空間; 而共用內廊與露台的清潔、物品堆置與噪音, 在台灣的公寓大廈實務中是最常見的糾紛來源, 使用規則應在交屋前就與住戶約定。 |
系列軸線 TIMELINE
最適用題型:高密度集合住宅與社會住宅、學生與員工宿舍、 青年住宅與共居設施、職住一體或 SOHO 型住宅、 以及任何要求「在有限基地內創造共用空間」的建築計畫。抽到這類題目, 先想東雲 Canal Court 的四張牌,再依題目的容積與法規條件調整用詞。
牌一「厚」T H I C K E N
把入口加厚成一個可以使用的房間, 讓需要對外的行為有地方發生。 套句:「本案各住戶入口側設獨立之多用途房間,得作為工作、接待或展示之用, 以可調節之界面面向共用空間;水區與廚房集中壓縮於採光側,以換取入口側之自由。」
牌二「洞」P U N C H
在量體上挖出共用的外部空間,換取走廊的光與風。 套句:「本案於量體內設 ○ 處兩層挑空之共用露台並與各層內廊相接, 使中廊型平面獲自然採光與通風;所挖除之樓地板面積約占總樓地板 △ %, 為取得共用領域所支付之成本。」
牌三「亮」L I G H T T H E C O R R I D O R
先解決走廊的物理環境,它才可能變成生活空間。 套句:「本案共用內廊以挑空引入自然採光與通風,兩側為住戶可對外使用之房間, 使走廊自單純通過空間轉為住戶之共用領域,並降低人工照明與機械通風之依賴。」
牌四「界」D R A W T H E L I N E — 代價的揭露 —
先查清楚你提出的新居住型態會撞上哪一條規定, 並揭露制度沒有跟上的部分。 套句:「本案入口側房間之使用,應確認符合土地使用分區管制所容許之使用項目、 建築物使用執照登載之用途及公寓大廈規約之限制; 如現行制度未容許營業行為,應敘明其作為住宅附屬空間之替代使用方式, 並於計畫書中揭露此一限制,避免將違規風險留給住戶承擔。」
A. 三張必畫圖
你的量體與開口方向有依據
你的共用空間是算過帳的
你的職住一體是可以合法使用的
B. 空間定性定量檢核表
| 分區 | 空間名稱 | 數量或空間量 | 對應課題 | 對應設計準則 |
|---|---|---|---|---|
| 單元 | 加厚的玄關房間 | 每戶一處 | 課題 03 · 04 | 可對外使用,界面可調節,須查法規容許 |
| 單元 | 居室 | 依戶型 1K 至 4LDK | 課題 03 | 配置於採光側,專有面積約 41 至 132 平方公尺級 |
| 單元 | 壓縮的水區與廚房 | 集中一區 | 課題 03 | 置於採光側緊湊配置,換取入口側自由 |
| 共用 | 兩層挑空共用露台 | 分散於各層 | 課題 01 · 02 | 與內廊相接,為走廊引入光與風 |
| 動線 | 共用內廊 | 各層貫通 | 課題 02 | 須具自然採光通風,兩側為住戶對外房間 |
| 法規 | 使用項目的檢核 | 逐項確認 | 課題 05 | 分區容許使用、執照用途、規約三者並列 |
| 經營 | 共用部分的清潔與規則 | 年度預算與規約 | 課題 05 | 載明物品堆置、噪音與維護的責任歸屬 |
C 關鍵字銀行K E Y W O R D S
東雲 Canal Court 最該被記住的,是山本理顯搬動共用領域的方式: 地面不夠用,他就把它折進剖面;共用空間太遠沒有人用,他就把它縮小到每一戶的門口。 一棟高密度住宅的品質,取決於你願不願意拿可以賣的面積,去換一段有光的走廊。
下一案的接點:第 07 案建外 SOHO把場景從東京 換到北京一片二十萬平方公尺級的大街廓。這一次共用領域的尺度整個反過來—— 他把地面層全部讓給步行,車輛沉入地下,二十棟塔樓之間的縫隙被做成公共的街道網絡, 而這在當時的北京幾乎沒有先例。開發商起初擔心外人湧入, 但真正的問題會在幾年之後才浮現:一塊由私人持有的地面, 它的開放能維持多久,取決於誰。
資料來源與圖說註記
內容整理自公開發表之建築評論、專書、訪談與山本理顯設計工場公開資料, 戶數、樓層與單元面積以「級」與「示意」理解,數據不確定處以「約」標示; 全區由多位建築師分街區設計,本文所述僅限山本理顯負責之 1 街區。 本文所有圖面均為教學用概念示意圖,非測繪成果, 不代表原始設計圖說,僅供理解操作邏輯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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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這個案例用進考場
案例輸入只是第一步:接著拿歷年考古題找一題同類型的題目計時操作,把這一案的手法與關鍵字實際畫進配置裡。兩科術科的評分邏輯與時間分配,見「大小設計完全指南」;想看建築師怎麼從讀題操作到完整圖面,近十年大小設計題解課程有 20 題完整實作;畫完的圖想要回饋,可以預約1對1線上改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