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 02

熊本縣營保田窪第一團地

熊本県営保田窪第一団地|110 戶,熊本藝術城市計畫之一案

他把 110 戶圍成一個口字,中間留出一塊廣場,然後做了一個至今仍被討論的決定:這塊廣場,只能從各家的屋子裡走進去。

建築師
山本理顯
年代
1991
地點
日本 熊本市
操作層級
公共集合住宅層級

他把 110 戶圍成一個口字,中間留出一塊廣場,
然後做了一個至今仍被討論的決定:
這塊廣場,只能從各家的屋子裡走進去。

熊本縣營保田窪第一團地,從中庭側望向住棟,陽台上曬著衣物、地面有住戶種的盆栽
熊本縣營保田窪第一團地(1991)。這是從中庭側望向住棟:各戶的陽台與起居面全部朝向這片共有的地面,曬出來的衣物與住戶自己種的盆栽,說明它每天都被使用;外掛的螺旋梯是通往中庭側的第二座樓梯,頂層拱形金屬屋頂下則是各戶的屋上空間。清水混凝土上的雨痕也提醒你,這是一座已經被使用三十年以上的公共住宅。
Photo:Yoit/Wikimedia Commons,CC0 1.0 公眾領域貢獻(依原圖等比例縮放,未作其他修改)
住棟圍成口字,中間是共有的廣場 中央廣場 集會所 箭頭=進入廣場的路徑,全部從住戶內部來 教學用概念示意,非測繪成果
配置:口字形的住棟,
把一塊廣場關在 110 戶的裡面
剖面:兩種入口,兩種身分 住戶 住戶 中庭 街道 街道 外側入口對街道,內側開口對廣場,各戶起居面向中庭 教學用概念示意,非測繪成果
剖面:每一戶都有兩個面——
一個對街道,一個對共有的中庭
操作層級公共集合住宅/本系列的第二課。同一塊門檻被交給 110 戶一起使用,開放程度第一次必須協商
業主與計畫熊本縣政府的縣營住宅改建,110 戶; 屬熊本縣自 1988 年推動的公共建築計畫(熊本藝術城市)—— 由縣主導、設置總監遴選建築師,是本案得以做實驗的制度條件
核心手法住棟圍成口字,中央留出一塊全體共有的廣場; 廣場不設對外出入口,僅留消防用開口,平時關閉; 各住戶的起居空間盡量朝中庭開放,形成「對內的第二個立面」
結構系統鋼筋混凝土造的中低層住棟,分為數個街區單元組合而成; 各單元設兩座樓梯,一座朝外側道路、一座朝中庭側(各方資料略有出入,以「級」理解即可)
動線設計外周有環繞的道路承接車行與一般出入; 要進入中央廣場,必須經由自己的住戶或集會所—— 動線的設計本身就是一項關於「誰有資格進來」的宣告
空間量110 戶,中央廣場為全體共有; 另設集會所一處,與住棟共同圍塑中庭
爭議與代價落成後隨即遭到評論界批評—— 一方認為共用空間只有住民能進入,並沒有真正對城市開放; 另一方更根本地質疑,要求人們「聚在一起住」這件事本身是否只是設計者的想像; 而中庭的實際使用率、管理責任與夏季維護,長期都是這類配置最難回答的問題
01
案例定位
W H Y T H I S C A S E

建築計畫的意義:計畫是尋找課題,設計是解決問題。 保田窪第一團地之所以是所有「集合住宅 · 共用空間 · 鄰里單元」考題的母題, 在於它把一個平常被含混帶過的問題攤開來問:你設計的那塊共用空間, 到底是給住戶用的、給社區用的,還是給整座城市用的?三種答案會導出三種完全不同的平面。 本案是本系列「一戶人家的邊界,要停在哪裡」這條線的第二個答案:邊界被往外推, 推到 110 戶共有的那塊地面上。

業主是熊本縣政府,計畫是把一批老舊的縣營住宅改建成 110 戶, 基地位於熊本市內,四周是一般的市街。 一般的解法是把住棟排成南向的行列式,中間留出通風採光的間距, 結果是每一戶都有好朝向,但住棟之間的空地不屬於任何人,最後變成停車場與通道。 山本理顯的判斷是:戰後的集合住宅一直假設「一住宅等於一家族」, 住戶與住戶之間可以完全沒有關係,這個假設本身應該被檢討, 所以住棟不排成行列,改成圍出一塊有明確歸屬的共有空間。 於是他把住棟排成口字形,中央留出一塊廣場,並讓各戶的起居空間朝中庭開放, 再做了一個關鍵而爭議的決定:這塊廣場不設對外出入口,只留消防用的開口,平時關閉。 共有空間一旦有了明確的歸屬與邊界,它就不再是剩餘空間;代價是它同時把其他人擋在外面。

特別提醒:這個案子最容易被寫成「用中庭創造社區意識的集合住宅」。 真正拿分的寫法要說明每一個決定的計畫依據: 因為要讓共用空間有歸屬感,所以它必須被圍起來、有明確的邊界; 因為有了邊界就會有內外,所以「誰可以進來」變成必須回答的問題; 因為選擇了只讓住民進入,所以出入口必須經過各戶或集會所; 因為中庭要被看見才會被使用,所以各戶的起居空間必須朝它開放。 四個決定環環相扣,而其中第三個決定至今仍有爭論。 同時要誠實面對代價:共用空間的歸屬感與對外的開放性,在本案是互相衝突的兩件事, 設計者選了前者,並且必須承受評論界對後者的追問。

錯:行列式配置,間距只是法規的結果 棟距之間的空地不屬於任何人 最後會變成停車、通道與雜物
A. 一律南向排排站——朝向拿到了,共有空間卻沒有主人
對:圍成口字,共有空間有了邊界 中央廣場 有邊界,就有歸屬;有歸屬,才有人維護 各戶起居朝內,中庭因此被看得到
B. 圍塑出一塊共有的地面——它有主人,也因此有人在意
代價:城市被擋在外面 只能從住戶進入 歸屬感與開放性,在同一塊地面上互相衝突 選了一邊,就要準備回答另一邊的質疑
C. 誠實的一面——這塊共有空間,對街道是關著的
▲ 保田窪第一團地的三個基本動作:圍(住棟排成口字,把共用空間框出明確的邊界)→ 關(不設對外出入口,讓進入的資格與居住綁在一起)→ 對(各戶起居朝中庭開放, 使共用空間隨時被看見)。 這三個動作可以搬到任何「集合住宅 / 社區共用空間 / 鄰里單元」的考題上, 但第二個動作要不要照抄,必須依題目的公共性要求重新判斷。

本案在系列中的位置:門檻第一次需要協商P O S I T I O N I N G

  • 系列主線的第二步:第 01 案山川山莊的門檻屬於一戶人家, 開不開沒有第二個人有意見。 本案把同一塊門檻放大到 110 戶共有,於是「開放到什麼程度」第一次需要被協商, 也第一次被外界公開評價。往後這個問題會一路跟著本系列: 第 04 案是一整所大學的共用大房間,第 07 案把它交給整座城市, 第 09 案則讓住戶自己用窗簾決定。
  • 系列提問的第二個答案:「這道門檻是誰的?」—— 本案的答案是「這 110 戶的」。它有明確的主人,也因此有明確的外人。 這個答案帶來了歸屬感,也帶來了整個系列裡最早、也最尖銳的一次批評。
  • 方法的伏筆:本案讓各戶起居朝共用空間開放的作法, 在第 06 案東雲 Canal Court會被改寫成單元內部的一個房間—— 那裡朝向共用空間的不是陽台,而是一間玻璃的玄關;到了第 09 案, 它會變成一整片透明的共用甲板。
  • 也請記住本案最誠實的一面:建築可以把人聚在一起的條件蓋出來, 但沒有辦法保證人會走出來用它。 共用空間的使用率取決於管理、活動與住民自己的意願, 這三件事都在圖面之外。
02
建築計畫論述四步驟
I S S U E · C O N T E N T · S T R A T E G Y · V I S I O N
課題 0 1
住棟之間的空地,不屬於任何人
內涵CONTENT

行列式配置能讓每一戶都朝南,但棟距之間的空地沒有歸屬—— 它是法規算出來的距離,沒有人真正設計過它。

  • 常見解法是在空地上鋪草皮、放幾張長椅,稱之為社區綠地, 結果它仍然只是通道與停車空間。
  • 山本理顯的判斷:空間要有人使用,先要有明確的邊界與歸屬對象。
  • 核心觀念:共用空間的成敗,取決於它是被圍出來的還是被剩下來的。 這是集合住宅題型最值得先寫出來的一句判斷。
對策手法STRATEGY
  • 口字圍塑:住棟繞著中央排列,圍出一塊完整的廣場。
  • 集會所補齊邊界:以集會所填補住棟之間的缺口, 使圍塑的形狀完整。
  • 外周設環道:車行與一般出入集中在外周道路, 使中庭完全沒有車。
願景VISION

110 戶共有一塊看得見、走得到、而且知道它屬於自己的地面—— 它有形狀,因此可以被說出來、被約定使用方式。

課題 0 2
共有空間要開放給誰,這件事沒有標準答案
內涵CONTENT

共用空間一旦圍起來,就必然出現「誰可以進來」的問題; 對外全開會失去歸屬感,完全封閉則會被質疑排他。

  • 常見解法是留一個開口,說它是半公共空間, 結果既沒有真的開放,住戶也不覺得那是自己的。
  • 山本理顯的判斷:把話講清楚——這塊廣場屬於住民,進入的資格與居住綁在一起。
  • 核心觀念:設計共用空間時,最該被寫出來的是「可及性的分級」: 哪一層對城市開放、哪一層對住民開放、哪一層只對一戶開放。 含混不清的半公共空間,最後兩邊都不成立。
對策手法STRATEGY
  • 不設對外出入口:中庭僅留消防用開口,平時關閉。
  • 經住戶進入:要到中庭,必須經過自己的家或集會所。
  • 雙樓梯:各單元設兩座樓梯,一座朝外側道路、一座朝中庭, 讓兩種身分的動線都完整。
願景VISION

走進中庭的人一定是住在這裡的人,或是被住戶帶進來的客人。 空間的界線與社會的界線被畫成同一條,這是本案最強、也最受爭議的一個決定。

課題 0 3
圍出來的廣場,也可能沒有人使用
內涵CONTENT

共用空間最常見的失敗,是它被蓋出來之後沒有人走出來。

  • 常見解法是增加設施——遊具、涼亭、健身器材, 結果設施老化之後,空間比原本更蕭條。
  • 山本理顯的判斷:讓中庭隨時處在被看見的狀態—— 住戶在家裡就看得到有沒有人在下面。
  • 核心觀念:共用空間的使用率,與「有多少扇窗看得到它」高度相關。 視線是最便宜的活化手段,也是最有效的治安對策。
對策手法STRATEGY
  • 起居朝內:各戶的起居空間盡量朝中庭開放。
  • 兩個立面:住棟對街道與對中庭各有一種表情, 內側的立面因此比外側更開放。
  • 集會所面向廣場:唯一的公共室內空間直接對著中庭, 使活動可以外溢到戶外。
願景VISION

小孩在中庭玩的時候,樓上有很多雙眼睛看得到他。 看守與被看守的關係,由平面配置直接產生,不必依賴管理人力。

課題 0 4
朝中庭開放,就等於把私生活攤給鄰居看
內涵CONTENT

要讓中庭被看見,各戶就必須朝內開窗;一旦朝內開窗,鄰居也看得到你。

  • 常見解法是朝中庭只開高窗或小窗, 結果中庭沒有人看得到,回到了「沒有人使用」的狀態。
  • 山本理顯的判斷:把控制權交給住戶——開口做出來, 要開到什麼程度由住戶自己用窗簾、家具與生活習慣決定。
  • 核心觀念:隱私不該由建築師一次決定死,而應該提供可調節的層次。 這個觀念會在本系列後面幾案被反覆測試,也會在其中一案被住戶用行動否決。
對策手法STRATEGY
  • 可調節的界面:朝中庭的開口保留住戶自行調整開閉的餘地。
  • 視線錯開:利用樓層高差與開口位置,使正對面的視線不直接相接。
  • 今日應補的檢討:提出朝共用空間開放的住宅單元時, 應繪製視線分析圖,標示對望距離與遮蔽方式。
願景VISION

住戶可以選擇今天要不要被看見。 代價是這個選擇每天都要重做一次。

課題 0 5
它把共用空間關起來,落成後隨即被評論界批評
內涵CONTENT

本案作為「共用空間型集合住宅」的原型極具代表性,但它引起的爭論必須一起寫進考卷。

  • 批評之一,關於開放性:有評論指出,共用空間只有住民能進入, 並沒有真正向城市開放——它創造的是一個封閉的小社會, 對周邊街區而言,這一整塊基地仍然是一面牆。
  • 批評之二,更根本:另有評論質疑,「人們應該聚在一起住」這個前提本身 可能只是設計者的想像——現代都市裡的居民未必想要那種鄰里關係, 建築把它蓋出來並不等於它會發生。
  • 並列設計者的回應:山本理顯的答辯是,住宅不應該只是既有生活方式的容器; 他主張的「閾」是一道可以由住民自己決定開或關的邊界, 建築的工作是把這個選項蓋出來,決定權留給住民。三種說法都有道理,考卷上並列即可。
  • 後來發生的事:共用領域要開放給誰,這個問題在本系列會被重新回答很多次—— 第 07 案建外 SOHO 直接把地面層讓給整座城市,第 09 案則把決定權交到每一戶手上。
對策手法STRATEGY
  • 把可及性分級寫進圖裡:提出共用空間時, 應以圖面標示公共、住民共用與專用三個層級的範圍與出入口位置。
  • 把維護寫進計畫書:共用空間的清潔、綠化、設施更新的責任歸屬與費用來源應明確載明。
  • 今日應補的檢討:提出封閉型共用空間時, 應同時說明它對周邊街區造成的界面影響,以及為何在本案條件下仍屬合理。
願景VISION

反面願景:建築可以把一群人共有的空間清楚地圍出來, 但圍起來的同時,也把其他人擋在外面。提出任何共用空間時,都必須誠實回答「它對外面的街道是什麼」。

四步驟的寫法提醒:集合住宅類題目, 課題欄的第一項一定是「共用空間的歸屬對象」—— 這個判斷寫清楚,後面的配置與出入口才有依據。 對策欄則要明確回答:誰可以進來、從哪裡進來、誰負責維護、費用從哪裡出。 「本案共用空間分為對外開放之街角廣場、住民共用之中庭與各戶專用之陽台三級, 分級以出入口位置與高差界定,中庭維護由住宅管理單位編列並定期召開住戶會議檢討使用規則」—— 這句話寫得出來,你的共用空間主張就有了經營層級的可信度。

03
三層次解析
三 個 層 次 都 不 應 以 基 地 內 為 限

平立面造型F O R M

關鍵字|口字圍塑 · 兩個立面 · 雙樓梯 · 街區單元組合 · 中庭的天空比例
  • 造型的第一個決定,是決定圍出來的那塊空地長什麼比例: 中庭的長寬與住棟的高度,決定了它是一個廣場、一條巷子,還是一口井。 考場上要記住:圍塑型配置的造型論述,第一句話應該是「我圍出來的空地,高寬比是多少」。
  • 一棟建築的兩種立面:對街道的外側與對中庭的內側,開口的方式明顯不同—— 外側承擔都市的界面與必要的防衛,內側則盡量開放讓起居空間朝中庭。 「內外兩種立面」是所有圍塑型集合住宅的基本功,考卷上要把兩張立面都畫出來。
  • 量體是由街區單元組合起來的:住棟是由數個單元串接起來的, 每個單元各設兩座樓梯,一座朝外、一座朝內—— 造型上的節奏,其實是動線邏輯的外顯。
  • 真正的造型發生在剖面與轉角:圍塑型配置最難處理的是四個角—— 轉角的住戶會同時面對兩個方向,也最容易產生對望。 把轉角怎麼收畫出來,你的圍塑配置才算完整。
  • 不設對外出入口,是造型上最強烈的一句宣告: 外側立面因此沒有一般集合住宅那種通往中庭的門洞—— 建築的外觀直接說明了它的社會態度,這一點是本案最被討論的地方。
圍塑的比例:中庭的高寬比決定它是什麼 高 H 寬 D D/H 約 1 ~ 2:像廣場 比例太窄會變成井,太寬則圍不住同一棟住宅的兩種立面 外側:對街道,開口收斂 內側:對中庭,起居朝向共用空間 圍塑型集合住宅一定要畫兩張立面 只畫一張,等於沒有交代內外關係 剖面交代中庭的高寬比,立面交代內外兩種態度——圍塑型配置要兩張圖一起講
教學用概念示意圖,非測繪成果。棟數、樓層與開口形式僅供理解操作邏輯,實際圖說請以原始資料為準
▲ 造型層次的考場用法:當題目是集合住宅或宿舍時, 務必畫一張通過中庭的剖面,標出住棟高度與中庭寬度的比值,並用另一張圖說明內外立面的差別。 這兩張圖畫得出來,你的圍塑配置才成立;只在平面上圍一個口字,評審看不到你對尺度的判斷。

空間機能P R O G R A M

關鍵字|可及性分級 · 住民共用 · 集會所 · 雙動線 · 疊合共用 · 一塊廣場的六重角色

本案的機能核心,是把「共用」這件事從一個模糊的形容詞,變成一個有邊界、有出入口、有名冊的空間: 中庭屬於這 110 戶,集會所是它的室內延伸,外周道路承接所有對外的機能。 三層空間各自對應一種身分——城市的人、這裡的住民、以及單獨的一戶, 這個分級的方式在集合住宅題型裡幾乎必考。

  • 用圍塑換來一塊沒有車的地面:車行與停車集中在外周之後, 中庭可以完全交給步行、遊戲與停留—— 這是圍塑型配置最實際的好處,也是考卷上最值得寫出來的一句。
  • 疊合共用:那塊中央廣場的六重角色。被住棟圍起來的那塊地面 同時是 110 戶共有的客廳、小孩最安全的遊戲場、 每一戶都看得到的自然監視範圍、住棟的通風與採光庭、 集會所活動外溢的戶外場地,以及消防與避難時的空地—— 這是本系列「一個空間承擔很多角色」的第二次示範,尺度從一戶人家放大到 110 戶。
  • 集會所是中庭唯一的室內夥伴:它補齊了圍塑的缺口,也讓中庭在雨天與冬天仍有活動的可能—— 戶外共用空間一定要配一個室內的對應空間,否則它一年可用的時間會非常短。
  • 雙樓梯讓兩種身分並存:朝外的樓梯處理日常出入與訪客,朝內的樓梯處理鄰里往來—— 同一戶人家因此有兩個方向的生活。
  • 機能的反面:這種配置在日常使用上是有代價的—— 朝中庭開放的起居空間,同時也把生活攤給鄰居看,隱私必須靠住戶自己每天調節; 中庭的清潔、綠化與設施更新需要持續的經費與人力,這筆帳在公共住宅裡往往沒有著落; 而最根本的代價是,這塊空間對街道完全關閉—— 今日提出封閉型共用空間時,必須在方案階段就交代它對周邊街區的界面責任。
一塊廣場,六種角色 共有客廳 · 遊戲場 · 自然監視 通風採光 · 活動外溢 · 避難空地 中央廣場 集會所 六種角色綁在同一塊地面上 而它對街道是關著的 教學用概念示意圖,非測繪成果
教學用概念示意圖,非測繪成果

中央廣場的六重角色O V E R L A P

一、共有客廳|110 戶唯一共同擁有的戶外起居空間。
二、遊戲場|沒有車輛進入,是小孩最安全的活動範圍。
三、自然監視|四周都是住家的窗,有人在下面就有人看得到。
四、通風採光|住棟的內側光庭,使各戶得以雙面通風。
五、活動外溢|集會所的戶外延伸,室內活動可以直接走出來。
六、避難空地|災時的集結空間,並留有消防車進入的開口。
但代價是…… 六件事綁在同一塊被關起來的地面上。 它的價值全部依賴住民願不願意走出來使用,而這件事無法由設計保證; 清潔、綠化與設施更新需要長期的經費與人力,在公共住宅裡經常沒有著落; 更根本的是,這塊空間對周邊街道完全封閉,落成後立刻引來「並未真正對城市開放」的批評。 「一個空間做很多事」在本案換來了 110 戶明確的共有領域, 代價是這些事全部只發生在牆的裡面——這是所有封閉型共用空間都要預先回答的問題。

計畫思考P L A N N I N G

關鍵字|課題 · 內涵 · 對策 · 願景 · 概念轉化

本案可濃縮成三個可搬用的動作, 任何「集合住宅 / 宿舍 / 社區共用空間」考題都能直接套:

  1. 圍(enclose)——用建築量體圍出共用空間的邊界,讓它有形狀、有歸屬。 寫成:「本案住棟採圍塑式配置,圍出中央共用中庭一處, 中庭之高寬比控制於 ○ 比 △ 以維持廣場感,車行與停車集中於外周環道,中庭全區無車。」
  2. 級(grade the access)——把可及性分成三級,並用出入口位置把它畫清楚。 寫明:「本案空間依可及性分為對外開放、住民共用與各戶專用三級, 分級以出入口位置、高差與鋪面材質界定,並於配置圖標示各級之範圍與管理權責。」 設定分級之後,一定要回答「最外面那一級對街道提供了什麼」。
  3. 對(face it)——讓住戶的起居空間朝共用空間開放,用視線把它養活。 寫成:「本案各住戶之起居空間朝中庭配置,使共用空間隨時處於可被看見之狀態, 以自然監視取代管理人力,並以可調節之開口保留住戶對隱私的控制權。」

第四個動作是議(negotiate): 替你設計的共用空間,說清楚它由誰決定、由誰維護。 寫成:「本案共用中庭之使用規則由住戶會議訂定並定期檢討, 維護費用由住宅管理單位編列,另設集會所作為雨天與冬季之替代場所; 對外界面則於基地 ○ 側留設對城市開放之街角廣場,避免整體街廓形成封閉。」 能主動說出「誰決定、誰付錢、外面的人得到什麼」,你的共用空間主張才不只是一塊漂亮的中庭。

放進系列裡看:共用領域開放給誰的三次作答C R O S S R E A D I N G

案例共用領域是什麼開放給誰必須付出的代價
山川山莊 1977屋頂下的平台一戶人家自己一年裡有數個月並不好用
保田窪第一團地 1991被圍起來的中央廣場只給這 110 戶對街道封閉,被批評未真正對城市開放
建外 SOHO 2004塔群之間的地面層街道整座城市開放程度取決於產權人與物業的長期意願

這張表的用法:當題目要求你設計共用空間時,先問自己一句: 「這塊空間開放給誰?」 一戶、一群住戶、還是整座城市——三種答案導出完全不同的出入口配置與管理方式。 能主動指出你選的是哪一種、為什麼在這個基地上合理、以及另外兩種為何不適合, 你的共用空間主張才是有依據的,而不只是在平面上圍一個中庭。

04
敷地與環境層級分析
S I T E & C O N T E X T

基地內 / 基地外的層級對應L E V E L S

  • 制度級:本案屬熊本縣自 1988 年推動的公共建築計畫—— 由縣主導、設置總監遴選建築師,讓公共住宅有機會做實驗。 最重要的認知是:這種實驗性的公共住宅,前提是有一套願意承擔風險的制度。 沒有制度支撐,同樣的方案在一般發包程序裡活不下來。
  • 都市級:基地位於熊本市內的一般市街,四周是既有的住宅與道路。 建築選擇以外周環道承接都市的機能,把生活的核心收進內側。
  • 建築級:圍成口字 → 不設對外出入口 → 起居朝內 → 集會所補齊邊界。 四個決策,全部指向「讓 110 戶擁有一塊真的屬於自己的共有空間」這個目的。
  • 人體級:住的人每天有兩個方向可以走—— 朝外去上班上學,朝內遇到鄰居。 這座團地把「遇見」這件事,寫進了日常動線裡。

環境條件與環境串聯E N V I R O N M E N T

  • 中庭的通風:被四面圍起來的中庭,風的流動會明顯弱於開放的空地—— 夏季悶熱是圍塑型配置最常見的物理問題,開口位置與植栽必須一起檢討。
  • 日照與朝向的取捨:圍塑型配置必然有一部分住戶無法朝南—— 這是換取共有空間必須付出的第一筆代價,考卷上要老實承認並說明補償方式。
  • 防災與避難:中庭是災時的集結空地, 但唯一的對外開口若平時關閉,消防與救護的動線必須事先演練並明確標示。
  • 台灣的參照:台灣做這類共用中庭,第一件要查的是《建築技術規則》關於開放空間獎勵的規定—— 依實施都市計畫地區建築基地綜合設計的相關規定,取得容積獎勵的開放空間須供公眾使用, 本案那種「只給住民、對外關閉」的中庭並不符合獎勵的條件; 換句話說,同一個空間操作在台灣會面臨一個選擇:要獎勵就必須對外開放, 要封閉就拿不到獎勵,這是搬用前必須先想清楚的第一件事。 其次,共用部分的管理與費用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由區分所有權人會議與管委會決定, 社會住宅則須將公共空間的物業成本編入營運預算——共用空間的成敗, 在台灣有相當大的比例取決於這筆錢有沒有人編。
被圍起來的中庭,風會變弱 中庭 留設對角的開口,讓風有進有出 高溫多濕地區,這一項比日照更關鍵
原理圖 A:圍塑型配置真正要交代的,
是風怎麼進來、怎麼出去
台灣:要獎勵,就要對公眾開放 對外開放 可計獎勵 只給住民的中庭 不符獎勵條件 開放空間獎勵要求供公眾使用 封閉中庭在台灣要先想清楚這個取捨
原理圖 B:同一塊中庭搬到台灣,
先被開放空間獎勵的條件改寫一次
05
延伸案例對照
原 型 與 平 行 案 · 當 代 呼 應 案

本案交疊了兩個題目:把一群住戶圍成一圈、共有中間那塊地,這個作法從哪裡來, 以及集合住宅的「鄰里單元」到底該多大、該包含什麼。三個平行案分別回答了: 合院型聚落的類型原型、鄰里單元理論的規模依據,以及山本理顯自己前一案的延續。

A. 原型與平行案

延伸案例面對的課題採取的對策與本案的對照
合院與環形聚落東亞各地的傳統營建如何讓一個家族或宗族共同擁有一塊空間, 同時對外維持明確的防衛與界線。以住屋圍出中央的院落, 對外僅設少數出入口,院落承擔採光、通風、集會與勞作; 院落的層級由外而內逐級私密。本案配置邏輯的類型原型。 「圍出中庭、對外收斂、內部共有」這三件事在傳統聚落裡已經被驗證了很久; 本案用的是同一套邏輯,只是把血緣關係的共同體換成了 110 戶互不相識的住民。 兩者並讀能看出本案真正的難題:形式可以照抄,但把院落綁在一起的那個社會關係已經不存在了, 建築必須自己去製造它。
鄰里單元理論1929 年提出,二十世紀的規劃通則如何界定一個社區合理的規模—— 多少戶、多大範圍、需要哪些共同設施。以小學的服務人口作為單元規模的依據, 將過境交通排除於單元之外,社區設施配置於中心。本案共用空間規模的理論依據。 它提供的正當性是:共同體的規模不能任意決定,要有一個可推導的人口基礎; 本案的 110 戶大約落在「彼此臉熟、但不必然熟識」的規模。 引用這個脈絡,能把共用中庭從「氣氛上的社區感」提升為「有規模依據的計畫決策」—— 考卷上寫共用空間時,一定要交代它服務多少戶、依據是什麼。
山本理顯 · 山川山莊1977,日本長野縣如何讓一戶人家與外面之間, 存在一塊有屋頂卻沒有牆的空間。把起居移到屋頂下、牆的外面, 房間拆成獨立小室推到兩端,中央整段留給共用的平台。本案的直接前身,同一個動作放大了 110 倍。 該案的門檻屬於一戶人家,要不要開放沒有第二個人有意見; 本案的門檻屬於 110 戶,於是「開到什麼程度」變成必須被協商、也必須被外界檢驗的事。 兩案並讀能看出山本理顯一貫的工作方法:先問這條界線現在有多厚,再問它應該屬於誰。

並排的用法:集合住宅類題目開頭先寫兩句: 「本案住棟採圍塑式配置,圍出住民共用之中庭一處,車行集中於外周環道。」 「共用空間依可及性分為對外開放、住民共用與各戶專用三級,並於圖面標示各級範圍與管理權責。」 怎麼圍 + 開放給誰,兩句話就交代完集合住宅共用空間的立論。

B. 當代呼應案

延伸案例面對的課題採取的對策與本案的對照
山本理顯 · 東雲 Canal Court CODAN 1 街區2003,日本東京如何在高密度、高層的都市集合住宅裡, 仍然做出住戶之間的共用領域。把共用領域從地面搬進建築內部—— 在量體上挖出兩層挑空的共用露台,並讓各戶以玻璃的玄關面向內廊。本案的共用領域在高密度條件下的改寫。 本案把共用空間放在地面,用低層圍塑取得它; 該案因容積與密度無法圍塑,改成在剖面上找空間。 兩案並讀能看出一個很實用的判斷:低容積用平面圍塑,高容積要在剖面上挖洞。 這是集合住宅題型最值得記住的一組對照。
當代的共居型住宅21 世紀,北歐與東亞如何在家戶規模縮小、獨居者增加的社會裡, 用居住的方式回應孤立問題。以縮小專用面積、擴大共用廚房與客廳的配置, 並在入居前就建立住戶的共同決策機制與使用規約。本案課題的當代延伸。 本案先蓋出共用空間,期待關係隨後發生; 當代的共居則反過來,先組成願意共同生活的人,再蓋房子。 兩者並讀能看出一個關鍵判斷:共用空間要成功, 「人先到還是房子先到」會決定完全不同的計畫程序,考卷上寫得出這一點就贏了一半。
台灣的社會住宅與集合住宅中庭台灣,當代台灣高溫多濕、中庭夏季悶熱; 共用部分的維護費用與管理權責,實務上是共用空間存亡的關鍵。建議先確認開放空間獎勵所要求的公眾使用條件, 再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劃共用部分的管理與費用; 社會住宅則應將公共空間的物業成本編入營運預算,並規劃社福或社區據點進駐。台灣在地檢討:若要複製「圍出一塊只給住民的中庭」, 要先面對一個制度上的取捨:取得容積獎勵的開放空間必須供公眾使用,封閉的中庭拿不到獎勵。 更關鍵的是氣候與經費:台灣夏季的圍塑中庭若無穿堂風會非常悶熱, 通風開口與遮蔭植栽必須先於造型決定; 而中庭的清潔、綠化與設施更新若沒有編列穩定經費, 三到五年後它會從共有客廳退化成一塊沒有人管的空地。 這是日本公共住宅的案例搬到台灣時,最容易被忽略、後果卻最實際的兩項。

系列軸線 TIMELINE

1977 山川山莊 門檻屬於一戶人家 1991 保田窪第一團地 門檻被交給 110 戶協商 1996–2000 岩出山中學校/函館未來大學/西消防署 門檻被放大成一整個大房間,並且變透明 2003–2010 東雲/建外SOHO/橫須賀美術館/Pangyo 門檻被交給城市,也被住戶拉上窗簾 2022 名古屋造形大學 門檻搬到車站上方
系列的主線:一戶人家的邊界要停在哪裡——本案是這條線上第一次必須跟別人協商的那一步
06
考題轉化:可搬用的四張牌
F O U R C A R D S

最適用題型:集合住宅與社會住宅、學生宿舍與員工宿舍、 社區活動中心與鄰里單元規劃、老人住宅與共居設施、 以及任何要求「創造社區意識 / 促進交流」的建築計畫。抽到這類題目, 先想保田窪第一團地的四張牌,再依題目的公共性要求調整第二張牌。

牌一「圍」E N C L O S E

用建築量體把共用空間圍出邊界,讓它有形狀、有歸屬。 套句:「本案住棟採圍塑式配置,圍出住民共用之中庭一處,中庭高寬比控制於 ○ 比 △ 以維持廣場感; 車行與停車集中於外周環道,中庭全區無車,成為住戶最安全的活動範圍。」

牌二「級」G R A D E

把可及性分成三級,並用出入口與高差把它畫清楚。 套句:「本案空間依可及性分為對外開放、住民共用與各戶專用三級, 分級以出入口位置、高差與鋪面材質界定,並於配置圖標示各級範圍與管理權責。」

牌三「對」F A C E I T

讓住戶的起居空間朝共用空間開放,用視線把它養活。 套句:「本案各住戶之起居空間朝中庭配置,使共用空間隨時處於可被看見之狀態, 以自然監視取代管理人力;朝向中庭之開口採可調節形式,保留住戶對隱私的控制權。」

牌四「議」N E G O T I A T E   — 代價的揭露 —

說清楚共用空間由誰決定、誰維護、誰付錢, 並揭露它對外面的街道造成了什麼。 套句:「本案共用中庭之使用規則由住戶會議訂定並定期檢討,維護費用由管理單位編列, 另設集會所作為雨天與冬季之替代場所;為避免整體街廓對城市封閉, 於基地 ○ 側留設對外開放之街角廣場,並標示其開放時段與管理責任。」

07
考場速記
Q U I C K R E F E R E N C E

A. 三張必畫圖

現況分析:四周街道與鄰棟關係 基地 標出主次要道路、鄰棟高度與人行流向
畫這張是為了證明:
你的出入口位置有都市上的依據
策略:圍塑配置與出入口 共用中庭 標出中庭尺寸、車行外周環道與消防進入口
畫這張是為了證明:
你的共用空間是被圍出來的
社會面:可及性的三個層級 對城市 住民共用 各戶專用 用三種色階畫出三級範圍與各自的出入口
畫這張是為了證明:
你想過共用空間開放給誰

B. 空間定性定量檢核表

分區空間名稱數量或空間量對應課題對應設計準則
共用中央廣場全區一處課題 01 · 02由住棟圍塑,高寬比維持廣場感,全區無車
共用集會所一處,面向中庭課題 01 · 03補齊圍塑缺口,作為雨天與冬季替代場所
居住住戶單元110 戶課題 03 · 04起居朝中庭,開口採可調節形式
動線各單元雙樓梯朝外與朝內各一課題 02兩種身分的動線各自完整
交通外周環道與停車沿基地周邊課題 01車行不進入中庭,人車分離
防災消防進入口與集結空地至少一處開口課題 05平時關閉者須標示啟閉方式與演練規定
經營共用部分的維護與規約年度預算與住戶會議課題 05載明費用來源、管理權責與檢討週期

C 關鍵字銀行K E Y W O R D S

圍塑式配置 · 住民共用領域 · 可及性分級 · 自然監視 · 中庭高寬比 · 內外兩種立面 · 雙樓梯動線 · 鄰里單元規模 · 集會所 · 開放空間獎勵 ·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 共用部分維護費

保田窪第一團地最該被記住的,是山本理顯先回答了一個多數人跳過的問題: 這塊共用空間,到底是誰的。 他把答案畫成了一條很清楚的界線,也因此承受了三十多年的爭論。 共用空間的品質,取決於你敢不敢把「誰可以進來」這句話寫在圖上。

下一案的接點:第 03 案岩出山町立岩出山中學校把場景從住宅 換到一所由三校合併而成的鄉鎮中學。這一次他把走廊整個拿掉, 改成一個被學生休息空間包圍的大中庭;北側則立起一道彎曲的巨牆擋住冬季季風, 順便把光反射進教室。而最值得注意的是,他在設計時就預設了少子化—— 面向街區的那一區被規劃成日後可以轉成小鎮文化設施。

資料來源與圖說註記

內容整理自公開發表之建築評論、專書、訪談、熊本縣公開資料與山本理顯設計工場公開資料, 棟數、樓層與各戶平面以「級」與「示意」理解,數據不確定處以「約」標示; 文中所引評論界的批評與設計者回應,均整理自公開發表之訪談與評論文章。 本文所有圖面均為教學用概念示意圖,非測繪成果, 不代表原始設計圖說,僅供理解操作邏輯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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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這個案例用進考場

案例輸入只是第一步:接著拿歷年考古題找一題同類型的題目計時操作,把這一案的手法與關鍵字實際畫進配置裡。兩科術科的評分邏輯與時間分配,見「大小設計完全指南」;想看建築師怎麼從讀題操作到完整圖面,近十年大小設計題解課程有 20 題完整實作;畫完的圖想要回饋,可以預約1對1線上改圖。

山本理顯 系列其他案例
00
山本理顯
一九四五年他生在北京,回到日本以後住進橫濱的一棟店屋——前面是母親的藥局,後面才是家。一九七七年他蓋出第一棟房子,最重要的房間是中間那塊沒有牆的平台。接下來四十五年,他一直在問同一件事:一戶人家的邊界,要停在哪裡。
1945–
01
山川山莊
這棟房子最重要的房間,是中間那塊沒有牆的平台。他把一戶人家的日常生活拆成幾個小盒子推到兩側,再用一片屋頂,把「戶外」正式編制成家的一部分。
1977
03
岩出山町立岩出山中學校
他把走廊整個拿掉,換成一個大廳;再把十八間學生休息室浮在大廳上方,讓學生從自己的座位就能看見整間學校在做什麼。
1996
04
公立函館未來大學
他把一整所大學,做成一個房間。五層樓高的挑空,樓板像階梯一層層退上去,研究室藏在階梯下面,學生的工作全部攤在階梯上。
2000
05
廣島市西消防署
消防署原本是一個把自己關起來的地方。他用玻璃格柵把整棟包起來,中央挖出一個訓練用的挑空,再開放四樓讓市民走進來,從上面看隊員怎麼練習。
2000
06
東雲 Canal Court CODAN 1 街區
高密度的都市裡沒有地可以圍中庭,他就往住宅單元裡動手術:把玄關加厚成一個房間,做成玻璃的,讓它面對共用的內廊;再在整棟量體上,挖出一個一個兩層樓高的洞。
2003
07
建外 SOHO
北京的大街廓習慣把自己圍起來。他把二十棟白色的塔排成一組格子,讓塔與塔之間的縫隙變成十六條街,再把車全部趕到地下去,把整片地面還給走路的人。
2004
08
橫須賀美術館
前面幾案的透明,都是為了讓人看見裡面。這一次他做了兩層皮,中間夾出一道可以走人的縫,再在內層的鋼板上開一個一個圓孔——用來決定裡面的人看到什麼。
2006
09
板橋 Pangyo Housing
他把共用的甲板抬到二樓,讓十幾戶共用一個;每一戶的玄關都做成玻璃的,全部面向那片甲板。然後住戶拉上了窗簾——這是整個系列最誠實的一課。
2010
10
名古屋造形大學
校舍蓋在地下鐵車站的正上方,因為載重的限制,量體被撐成一個門的形狀;空出來的地面層,整片讓給了市民。這是他四十五年來那條線的最後一站。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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