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的大街廓習慣把自己圍起來。
他把二十棟白色的塔排成一組格子,讓塔與塔之間的縫隙變成十六條街,
再把車全部趕到地下去,把整片地面還給走路的人。

被留下來的縫隙才是主角
地面因此可以整片交給步行
| 操作層級 | 都市開發/本系列的第七課。門檻被放大到一整個街廓,並且交給整座城市 |
| 業主與計畫 | 民間開發商的大規模複合開發—— 由山本理顯負責總體規劃與設計;十八棟住宅(約 2,700 戶)、 兩棟辦公塔樓,另有小型辦公量體與大量裙樓商業; 低層商業部分另由其他事務所負責 |
| 核心手法 | 塔樓依規則的格子排列,塔與塔之間的縫隙全部留成步行小街—— 共約十六條街、三百間沿街店鋪; 車行與停車沉入地下一層,整片地面交給行人; 基地對城市開放,行人可以直接穿越街廓 |
| 結構系統 | 鋼筋混凝土構造,中央設耐震核心,外柱斷面纖細; 最高的一棟約 100 公尺、三十一層;整體以白色統一 (各方資料略有出入,以「級」理解即可) |
| 動線設計 | 人車垂直分離——行人在地面、車輛在地下; 十六條步行街構成可自由穿越的網絡,沒有單一的主要動線 |
| 空間量 | 總樓地板約 70 萬平方公尺級; 住宅約 2,700 戶;沿街店鋪約 300 間 |
| 爭議與代價 | 這片地面雖然對城市開放,產權卻是私人的—— 它能開放多久、開放到什麼程度,取決於產權人與物業管理的長期意願,背後沒有任何一份法定的承諾; 此外,北京冬季嚴寒、夏季炎熱多塵,戶外步行街一年可用的時間有限; 而這種規格的開發也會推高周邊的地價與租金 |
建築計畫的意義:計畫是尋找課題,設計是解決問題。 建外 SOHO 之所以是所有「大街廓開發 · 都市設計 · 公共空間」考題的母題, 在於它把一個尺度上的問題攤開來問:當一個開發案的基地大到等於好幾個街廓時, 它應該繼續是一塊被圍起來的地,還是應該自己長出街道? 本案是本系列「一戶人家的邊界,要停在哪裡」這條線的第七個答案: 邊界被推到最遠——整片地面被讓給了不住在這裡的人。
業主是民間開發商,計畫是一個總樓地板約 70 萬平方公尺級的複合開發, 基地位於北京朝陽區建國門外大街,是一塊完整的大街廓。 一般的解法是把基地圍起來,設一兩個大門與警衛,內部做成花園式的社區, 結果是城市多了一塊走不進去的地,行人必須繞著它的圍牆走很長一段路。 山本理顯的判斷是:這個尺度的開發已經是一小塊城市,不能再當成一棟建築來配置, 既然是城市,它就應該有街道。 於是他把二十棟塔樓依規則的格子排列,讓塔與塔之間的縫隙全部成為步行小街, 把車行與停車沉入地下一層,整片地面交給行人, 並讓沿街的店鋪面向這些小街。 大街廓沒有被圍起來,它被切成了可以穿越的網絡。
特別提醒:這個案子最容易被寫成「一群很有設計感的白色高樓」。 真正拿分的寫法要說明每一個決定的計畫依據: 因為基地大到等於好幾個街廓,所以它必須自己產生街道,否則會切斷城市的步行網絡; 因為街道要能用,地面就不能有車,所以車必須沉入地下; 因為街道要有生氣,兩側就必須有店鋪,所以裙樓的商業要面向小街而不是面向大馬路; 因為塔樓數量多,它們必須有一組共同的規則,否則縫隙會變成剩餘空間。 四個決定串成一條鏈,而第一個判斷是所有大基地題目的分水嶺。 同時要誠實面對代價:這片地面的產權是私人的, 它的開放依賴產權人與物業管理的持續意願,這一點沒有任何法定的保證。
本案在系列中的位置:門檻被推到最遠P O S I T I O N I N G
- 系列主線的第七步:第 02 案保田窪第一團地把共用空間關起來只給住民, 並因此被批評未真正對城市開放。 本案給出了完全相反的答案:整片地面對所有人開放,包括不住在這裡、也不消費的人。 同一位建築師在十三年裡走完了封閉與開放的兩端,這組對照是本系列最值得一講的一段。
- 系列提問的第七個答案:「這道門檻是誰的?」—— 本案的答案是「整座城市的」。而它也第一次讓一個新問題浮上來: 當共用領域大到這個程度,維持它開放的成本由誰承擔?
- 方法的伏筆:本案把地面層讓給城市的作法, 在第 10 案名古屋造形大學會以另一種形式再出現—— 那裡是把一所大學的地面層讓給市民,而維持開放的責任落在校方的治理上。
- 也請記住本案最誠實的一面:建築可以把一片地面設計成公共的, 卻無法保證它一直是公共的。 產權私有的開放空間,其開放程度取決於管理者當下的意願; 提出任何「留設開放空間」的方案時,都要一併說明它靠什麼機制維持。
當開發的規模達到街廓等級,它對城市的影響就從「量體」變成「都市紋理」。
- 常見解法是把它當成一個大基地來配置,設一兩個主要出入口, 結果周邊的步行網絡被切斷,行人繞路的距離大幅增加。
- 山本理顯的判斷:這個尺度的開發應該自己產生街道, 讓城市的網絡能夠穿過去。
- 核心觀念:判斷一個基地要不要「長出街道」, 看的是它的邊長與周邊街廓的尺度。基地邊長明顯大於周邊街廓時, 內部就必須有可穿越的路徑。這是所有大基地題目的第一個判斷。
- 格子狀配置:二十棟塔樓依一組規則的格子排列。
- 縫隙成街:塔與塔之間的空隙全部留成步行小街,共約十六條。
- 不設圍牆:基地邊界對周邊街道開放, 行人可自任一側進入並穿越。
行人可以直接走過這個街廓去對面—— 城市的步行網絡沒有被這片開發切斷,反而多了十六條路。
大型開發的車流量極大—— 接送、貨運與停車若留在地面,步行空間會被切得支離破碎。
- 常見解法是畫出人行道與車道,用標線區分, 結果行人仍然要不斷穿越車道,步行的連續性消失。
- 山本理顯的判斷:把人與車在垂直方向上分開——車全部沉入地下。
- 核心觀念:人車分離有三種層級:標線分離、平面分區、垂直分層。 基地愈大、車流愈多,愈應該往垂直分層走。 考卷上要能說明你選的是哪一種、為什麼。
- 車沉地下:車行與停車配置於地下一層。
- 地面全步行:整片地面成為行人專用。
- 消防與貨運另計:緊急與裝卸動線另行規劃, 不破壞日常的步行連續性。
整片地面從頭到尾都可以走—— 這是這片開發能夠被稱為「街」而不是「廣場」的關鍵。
步行空間要有生氣,兩側必須有可以進去的東西; 而大型開發的商業慣例是把店鋪集中在面向大馬路的裙樓。
- 常見解法是做一個大型購物中心,內部動線全部收進室內, 結果基地內部的戶外空間更沒有人走。
- 山本理顯的判斷:把店鋪打散,讓它們面向內部的每一條小街。
- 核心觀念:步行街的活力與「沿街店鋪的門面總長度」直接相關。 這個數字可以被估算,也應該被寫進考卷。
- 店鋪沿街打散:約三百間店鋪面向內部的步行小街。
- 裙樓面向內部:低層商業的門面朝向小街而非僅朝大馬路。
- 混合使用:住宅、辦公與商業在同一片街廓內共存, 使街道在不同時段都有人。
這些小街白天有上班的人、傍晚有住戶、假日有來逛的人—— 使用時段被混合使用拉長,街道因此不會有死掉的時間。
塔樓數量一多,形式的差異會讓它們之間的空間失去秩序—— 街道之所以是街道,靠的是兩側的連續性。
- 常見解法是讓每一棟塔有自己的造型以增加辨識度, 結果基地內部像一個建築展覽場,縫隙變成剩餘空間。
- 山本理顯的判斷:塔樓要有一組共同的規則——同樣的白色、 相近的斷面與纖細的外柱,把差異壓到最低。
- 核心觀念:群體建築的設計重點在於「訂規則」,而不是「做造型」。 規則愈清楚,被留下來的空間就愈像街道。
- 統一的白:整組塔樓以白色統一。
- 纖細的外柱:柱斷面收得很細, 使塔在近距離看起來輕,不壓迫街道。
- 中央核心承擔耐震:結構的主要抵抗集中在中央核心, 外圍因此可以做得纖細。
走在小街上,兩側的建築讀起來是同一套語言—— 街道因此成立。代價是二十棟塔的個性被刻意壓抑,遠看容易顯得同質。
本案作為「私人開發提供公共空間」的原型極具代表性,但它的性質必須一起寫進考卷。
- 開放沒有法定的保證:基地的產權屬於開發與後續的所有權人—— 開放的程度取決於管理者當下的意願,可以隨經營策略改變; 據記載,開發方起初對讓外人進入基地是有疑慮的。
- 氣候與使用時間:北京冬季嚴寒、夏季炎熱多塵—— 戶外步行街一年之中真正舒適的時間有限,遮蔽與植栽的配置格外重要。
- 並列另一方的說法:支持者認為,由私人開發提供並維護的公共空間, 品質與清潔往往優於公部門管理的空間,對城市而言是實質的增益; 批評者則指出,這種空間的使用規則由私人訂定, 誰可以停留、誰會被請離開,缺乏公共監督, 而且這類開發也會推高周邊的地價與租金。兩種說法都有道理,考卷上並列即可。
- 後來發生的事:「開放的地面層由誰維持」這個問題, 在第 10 案會再一次出現——那裡的答案交給了一所大學的治理。
- 把開放的條件寫進圖裡:提出留設公共空間時, 應標示其開放時段、可及範圍與維護責任歸屬。
- 把氣候對策寫進計畫書:遮蔭、擋風與冬季替代的室內路徑應一併規劃。
- 今日應補的檢討:提出私有的公共空間時, 應說明以何種機制(獎勵條件、都市設計審議、地役權或協議)確保其長期開放。
反面願景:建築可以把一整片私人的地面做成城市的街道, 但它能開放多久,寫在管理者的意願裡,而不在圖說上。提出任何開放空間時,都必須誠實回答「靠什麼機制讓它一直開著」。
四步驟的寫法提醒:大街廓與都市設計類題目, 課題欄的第一項一定是「基地尺度與周邊街廓的關係」—— 這個判斷寫清楚,後面的穿越性與開放空間才有依據。 對策欄則要明確回答:留幾條穿越路徑、人車怎麼分離、店鋪門面朝哪裡、 開放空間靠什麼機制維持。 「本案基地邊長大於周邊街廓,故於基地內留設 ○ 條供公眾通行之步行路徑串接周邊道路, 車行與停車設於地下,地面層全區步行;開放空間之時段、範圍與維護責任載明於都市設計審議與管理協議」—— 這句話寫得出來,你的都市設計主張就有了制度層級的可信度。
平立面造型F O R M
- 造型的第一個決定,是決定塔與塔之間留多寬: 街的寬度與塔的高度形成的比例,決定了走在裡面的人感覺是街還是峽谷。 考場上要記住:群體建築的造型論述,第一句話應該是「我留下來的縫隙有多寬、多高」。
- 塔樓被刻意做得一樣:統一的白色、相近的斷面—— 個性被壓抑,是為了讓街道的兩側具有連續性。 群體建築的設計是訂規則,這是本案最重要的一句方法論。
- 真正的造型發生在地面層:塔樓的上部只是重複, 真正被設計的是行人在地面層看到與走到的那三、四公尺。 「這片開發的成敗要用地面層才看得懂」,這是所有大型開發共通的閱讀方式。
- 纖細的柱是為了街道:外柱斷面收得很細—— 近距離看時,量體的壓迫感因此下降,街道的尺度才撐得住。
- 白色是一個都市尺度的決定:整組塔以白色統一—— 在周邊色彩與量體都很雜的環境裡,一整組白色本身就成為可辨識的地標。
空間機能P R O G R A M
本案的機能核心,是把住宅、辦公與商業放在同一片街廓裡,並且讓它們共用同一片地面。 住戶、上班族與訪客在不同的時段使用這些小街—— 混合使用的真正價值在於「時段的互補」,白天、傍晚與假日各有一群人,街道因此沒有死掉的時間。 這句話在都市設計題型裡幾乎必寫。
- 用地下換來地面:車行與停車沉入地下之後, 整片地面才可能是連續的步行空間—— 這是本案最實際的取捨,也是考卷上最值得寫出來的一句。
- 疊合共用:那片地面的六重角色。塔樓之間的步行街網絡 同時是城市的穿越路徑、三百間店鋪的門面、住戶與上班族的日常交會場所、 大量塔樓之間必要的採光與通風間距、消防與緊急通行的路徑, 以及這片開發對外最主要的形象—— 這是本系列「一個空間承擔很多角色」的第七次示範, 尺度從一戶人家一路放大到了一整個街廓。
- 穿越性是最容易被量化的公共貢獻:能不能從一邊走到另一邊、繞路距離減少多少—— 這些都是可以在圖上量出來的數字,比任何形容詞都有說服力。
- 混合使用要落實在剖面上:住宅與辦公的塔樓混在同一組格子裡—— 而不是住宅一區、辦公一區,那樣仍然會產生時段死亡的區域。
- 機能的反面:這種配置在日常使用上是有代價的—— 北京冬季嚴寒、夏季炎熱多塵,戶外步行街一年可舒適使用的時間有限; 住宅與商業混在同一街廓,噪音、垃圾與人流的管理是長期的摩擦來源; 而最根本的代價是這片地面的產權屬於私人,它的開放沒有法定的保證—— 今日提出私有的公共空間時,必須在方案階段就說明用什麼機制確保它長期開放。
步行街網絡的六重角色O V E R L A P
二、店鋪門面|約三百間店鋪沿街開設,街道因此有內容。
三、日常交會|住戶、上班族與訪客在不同時段共用同一片地面。
四、間距|二十棟塔樓之間必要的採光、通風與視線距離。
五、消防通行|緊急車輛與避難所需的路徑與集結空間。
六、形象|這片開發對外最主要的印象,來自地面層。
計畫思考P L A N N I N G
本案可濃縮成三個可搬用的動作, 任何「大街廓開發 / 都市設計 / 站區與園區規劃」考題都能直接套:
- 排(set the rule)——先訂群體的規則,被留下來的空間才會是街道。 寫成:「本案量體依一組共同之格線配置,各棟形式、材料與色彩維持一致, 使建築之間留設之空隙具有連續性而得以成為街道空間。」
- 通(make it passable)——讓城市的步行網絡可以穿過你的基地。 寫明:「本案基地邊長大於周邊街廓,故於基地內留設 ○ 條供公眾通行之步行路徑, 串接周邊各向道路,使行人得以直接穿越,減少繞行距離約 △ 公尺。」 提出穿越路徑之後,一定要回答「夜間與非營業時段是否仍然開放」。
- 沉(push the cars down)——把車放到地下,地面才可能連續。 寫成:「本案車行與停車配置於地下層,地面層全區供步行使用, 緊急與裝卸動線另行規劃,不影響日常步行之連續性。」
第四個動作是守(who keeps it open): 替你留設的公共空間,說清楚誰讓它一直開著。 寫成:「本案留設之開放空間,其開放時段、可及範圍與維護責任, 應以都市設計審議、開放空間獎勵之附款或管理協議等機制載明; 並於圖說標示其界線,避免日後以圍籬、招牌或管理措施實質封閉。」 能主動說出「靠什麼機制讓它一直開著」,你的公共空間主張才不只是一句承諾。
放進系列裡看:地面被讓給了誰C R O S S R E A D I N G
| 案例 | 地面的處理 | 給誰使用 | 必須付出的代價 |
|---|---|---|---|
| 保田窪第一團地 1991 | 圍成中庭 | 只給 110 戶住民 | 對街道封閉,被批評未真正開放 |
| 東雲 CODAN 2003 | 共用領域折進建築內部 | 住戶,在剖面裡 | 用可售面積換來,制度不允許營業 |
| 建外 SOHO 2004 | 整片地面讓給步行 | 整座城市 | 私人產權,開放沒有法定保證 |
這張表的用法:當題目給你一塊大基地時,先問自己一句: 「這片地面要給誰?」 只給使用者、給住戶但收進建築裡、還是給整座城市—— 三種答案導出完全不同的出入口、圍籬與管理方式。 能主動指出你選的是哪一種、用什麼機制維持、以及不開放的時段怎麼處理, 你的開放空間主張才是有依據的,而不只是在配置圖上塗一塊綠地。
基地內 / 基地外的層級對應L E V E L S
- 都市級:基地位於北京的商務核心地帶,周邊是大尺度的幹道與街廓。 本案最重要的認知是:在一個以大街廓為主的城市裡, 一塊願意被穿越的基地本身就是稀有的公共資源。
- 街廓級:基地邊長明顯大於一般的步行街廓—— 建築把這個條件當成課題:既然基地大到等於好幾個街廓,就自己補回街道。
- 建築級:格子狀配置 → 縫隙成街 → 車沉地下 → 店鋪沿街。 四個決策,全部指向「讓這塊私人的地面成為城市的一部分」這個目的。
- 人體級:行人可以從任何一側走進來,穿過整片街廓到對面—— 這片開發把「可以走過去」這件事,還給了周邊的居民。
環境條件與環境串聯E N V I R O N M E N T
- 塔群之間的風:高層建築密集配置會在地面產生局部強風—— 大樓風的評估與街道尺度的擋風措施必須一併檢討。
- 日照與陰影:塔與塔的間距決定了小街一天有多少時間曬得到太陽; 寒冷地區的步行街尤其需要冬季的日照。
- 冬夏的極端:北京冬季嚴寒、夏季炎熱且多塵—— 戶外步行街需要遮蔭、擋風與冬季可用的替代路徑。
- 台灣的參照:台灣做這類大基地開發,第一件要查的是開放空間獎勵的規定—— 依《建築技術規則》實施都市計畫地區建築基地綜合設計的相關規定, 取得容積獎勵的開放空間須供公眾使用,並不得設置圍籬阻礙通行; 然而實務上,這類私有的公共空間被以花台、招牌、管理措施或動線設計 實質封閉的爭議並不少見,這正是本案「開放靠意願」問題在台灣的具體版本。 其次是都市設計審議:穿越性、退縮空間與人行連續性通常在審議階段被明確要求, 建議在方案階段就主動提出穿越路徑與其管理方式; 第三是氣候:台灣高溫多濕且有颱風與強降雨, 戶外步行街應以連續的遮蔽(如騎樓或簷廊)銜接, 否則一年可用的時間會比想像中少得多; 第四是騎樓——台灣本來就有騎樓這種「私有但供公眾通行」的傳統, 它長期被佔用的狀況,正好可以拿來說明公共空間為何需要制度而不只是設計。
是地面的風環境
先被「誰來確保它開著」改寫一次
本案交疊了兩個題目:大街廓在城市裡原本扮演什麼角色, 以及密集的建築群之間,人類已經有哪些讓街巷成立的作法。三個平行案分別回答了: 封閉街廓的類型背景、密集聚落的街巷原型,以及山本理顯自己前案的對照。
A. 原型與平行案
| 延伸案例 | 面對的課題 | 採取的對策 | 與本案的對照 |
|---|---|---|---|
| 封閉型的大街廓二十世紀後期以降,各國的大型開發 | 如何在大規模開發中確保安全、管理效率與資產價值。 | 以圍牆或門禁界定基地範圍, 設少數出入口並配置警衛; 內部道路與空地由開發單位自行管理。 | 本案所對抗的類型背景。 封閉的作法確實能提高安全與管理效率,這是它長期被採用的理由; 本案反過來主張,這個尺度的基地一旦封閉,被切斷的是整個城市的步行網絡。 兩者並讀能得到一個很好用的判斷準則:基地愈大,封閉的社會成本愈高; 判斷的門檻是「基地邊長與周邊街廓的比值」。 |
| 密集聚落的街巷地中海與北非等地的傳統城鎮 | 如何在建築非常密集的條件下, 仍然保有可以通行、可以做買賣的公共空間。 | 以窄而連續的街巷網絡串聯全城, 兩側是店鋪與住家的入口; 街巷同時是通行、交易與社交的場所。 | 本案的類型原型,也是設計者自述的靈感來源之一。 它提供的正當性是:高密度與公共性可以並存,關鍵在於街巷的連續與兩側的門面; 本案把這個原型放大到高層建築的尺度。 引用這個脈絡,能把「留設步行街」從都市設計的口號提升為有類型依據的計畫決策—— 並且提醒一件事:街巷的活力來自兩側的門;路面的鋪裝幫不上忙。 |
| 山本理顯 · 熊本縣營保田窪第一團地1991,日本熊本市 | 如何讓110 戶住民擁有一塊真正屬於自己的共用空間。 | 把住棟圍成口字, 中央的廣場只能由住戶進入,不設對外出入口。 | 同一位建築師在十三年間走完的兩端。 該案把共用空間關起來,換取住民明確的歸屬感,並因此被批評對城市封閉; 本案把整片地面打開給所有人,換取城市的穿越性,卻換來另一個問題:誰維持它的開放。 兩案並讀能看出一件重要的事:封閉與開放各有其代價, 真正該被寫進考卷的是「你為什麼在這個基地選這一邊」。 |
並排的用法:大街廓題目開頭先寫兩句: 「本案基地邊長大於周邊街廓,故於基地內留設供公眾通行之步行路徑串接各向道路。」 「車行與停車設於地下,地面層全區步行,沿街配置店鋪門面以維持街道活力。」 怎麼穿越 + 靠什麼有活力,兩句話就交代完大基地開發的立論。
B. 當代呼應案
| 延伸案例 | 面對的課題 | 採取的對策 | 與本案的對照 |
|---|---|---|---|
| 山本理顯 · 名古屋造形大學2022,日本名古屋市 | 如何讓一所遷入市中心的大學, 與周邊的市民產生關係。 | 把地面層開放給市民使用, 量體跨過地下鐵車站上方,形成門型的斷面。 | 本案「把地面讓出來」在十八年後的另一次實踐。 本案讓出的是私人開發的地面,維持者是物業管理; 該案讓出的是校園的地面,維持者是校方的治理。 兩案並讀能看出同一個問題的兩種版本: 開放的空間都需要一個持續負責的主體,而那個主體的性質決定了它能開多久。 |
| 私有的公共空間21 世紀,各國的容積獎勵制度 | 如何用容積獎勵換取民間提供公共空間, 並確保它真的被開放使用。 | 以獎勵附款、都市設計審議與定期稽核要求開放時段與可及性, 並公告其位置與使用規則。 | 本案問題的制度化解答。 本案的開放建立在開發者的意願上; 當代的制度則試圖把開放轉成可被稽核的義務。 兩者並讀能看出一個結論:公共空間需要的是制度,設計只能提供條件。 考卷上寫「留設開放空間」時,一定要接一句「以何種機制確保其長期開放」。 |
| 台灣的開放空間獎勵與騎樓台灣,當代 | 台灣已有開放空間獎勵制度,要求開放空間供公眾使用; 但實務上被花台、招牌或管理措施實質封閉的爭議不少; 騎樓則是本地特有的私有公共通道。 | 建議於都市設計審議階段即明訂穿越路徑、開放時段與維護責任, 並於圖說標示開放空間的界線; 戶外步行動線應以連續遮蔽銜接以因應氣候。 | 台灣在地檢討:若要複製「把地面讓給城市」的操作, 要先面對台灣既有的經驗:獎勵拿到了,開放卻不一定持續。 更關鍵的是氣候與遮蔽:台灣高溫多濕、颱風與強降雨頻繁, 沒有連續遮蔽的戶外步行街一年可用的時間相當有限, 騎樓與簷廊的銜接應在配置階段就決定; 而騎樓長期被佔用的狀況,正好說明公共空間的關鍵在制度與稽核, 設計只是把條件準備好。這是北京的案例搬到台灣時,最需要被誠實面對的一項。 |
系列軸線 TIMELINE
最適用題型:大街廓與大基地開發、車站周邊與轉運站區規劃、 園區與校園總體規劃、都市更新與整體開發、 以及任何要求「留設開放空間 / 提升都市穿越性 / 創造街道生活」的建築計畫。抽到這類題目, 先想建外 SOHO 的四張牌,再依題目的氣候與制度條件調整第四張牌。
牌一「排」S E T T H E R U L E
先訂群體的規則,被留下來的空間才會是街道。 套句:「本案量體依一組共同之格線配置,各棟之形式、材料與色彩維持一致, 使建築之間留設之空隙具有連續性而得以成為街道空間;外柱斷面收斂以降低對街道之壓迫。」
牌二「通」M A K E I T P A S S A B L E
讓城市的步行網絡可以直接穿過你的基地。 套句:「本案基地邊長大於周邊街廓,故於基地內留設 ○ 條供公眾通行之步行路徑串接各向道路, 使行人得以直接穿越,減少繞行距離約 △ 公尺;沿路徑兩側配置店鋪門面以維持活力。」
牌三「沉」P U S H T H E C A R S D O W N
把車放到地下,地面才可能是連續的步行空間。 套句:「本案車行與停車配置於地下層,地面層全區供步行使用; 緊急、消防與裝卸動線另行規劃並標示於配置圖,不影響日常步行之連續性。」
牌四「守」W H O K E E P S I T O P E N — 代價的揭露 —
替你留設的公共空間,說清楚誰讓它一直開著。 套句:「本案留設之開放空間,其開放時段、可及範圍與維護責任, 應以都市設計審議、開放空間獎勵之附款或管理協議等機制載明並定期稽核; 圖說標示其界線,避免日後以圍籬、花台、招牌或管理措施實質封閉, 使公共性不致隨經營策略而消失。」
A. 三張必畫圖
這塊地需要自己長出街道
你的基地沒有切斷城市
地面上真的沒有車
B. 空間定性定量檢核表
| 分區 | 空間名稱 | 數量或空間量 | 對應課題 | 對應設計準則 |
|---|---|---|---|---|
| 公共 | 步行小街網絡 | 約十六條 | 課題 01 · 02 | 串接各向道路,全區無車,須標示開放時段 |
| 商業 | 沿街店鋪 | 約 300 間 | 課題 03 | 門面朝向內部小街,維持街道活力 |
| 居住 | 住宅塔樓 | 十八棟,約 2,700 戶 | 課題 04 | 與辦公混合配置,避免單一時段死區 |
| 辦公 | 辦公塔樓 | 兩棟,另有小型辦公 | 課題 03 · 04 | 形式與住宅塔樓維持一致的規則 |
| 交通 | 地下車行與停車 | 地下一層 | 課題 02 | 出入口不切斷地面步行連續性 |
| 環境 | 地面風環境與遮蔭 | 依風洞或模擬檢討 | 課題 05 | 檢討大樓風,配置遮蔭與擋風設施 |
| 經營 | 開放空間的維護與稽核 | 管理協議與年度稽核 | 課題 05 | 載明開放時段、可及範圍與責任歸屬 |
C 關鍵字銀行K E Y W O R D S
建外 SOHO 最該被記住的,是山本理顯對基地尺度的判斷: 當一塊地大到等於好幾個街廓,它就不再只是一個建築的問題, 而是城市要不要在這裡被切斷的問題。 一個大基地的品質,取決於你敢不敢把最值錢的那片地面,交給不會在這裡消費的人。
下一案的接點:第 08 案橫須賀美術館把場景從北京的商務區 換到面對東京灣的一片海岸。這一次外皮的工作方向反了過來—— 前幾案的透明都是為了讓人看見裡面,這一次的兩層皮是為了控制裡面的人看到什麼。 玻璃與鋼板之間夾出一層可以走人的縫隙,鋼板上開著一個一個圓孔, 光、熱與海景全部被這些孔決定。而海邊的鹽害與雙層皮的清潔, 也讓「維護」這件事第一次成為講義裡的主角。
資料來源與圖說註記
內容整理自公開發表之建築評論、專書、訪談與山本理顯設計工場公開資料, 棟數、戶數、店鋪數與樓地板面積以「級」與「示意」理解,數據不確定處以「約」標示; 低層商業部分另由其他事務所負責設計,本文所述以總體規劃與塔樓群為主。 本文所有圖面均為教學用概念示意圖,非測繪成果, 不代表原始設計圖說,僅供理解操作邏輯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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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這個案例用進考場
案例輸入只是第一步:接著拿歷年考古題找一題同類型的題目計時操作,把這一案的手法與關鍵字實際畫進配置裡。兩科術科的評分邏輯與時間分配,見「大小設計完全指南」;想看建築師怎麼從讀題操作到完整圖面,近十年大小設計題解課程有 20 題完整實作;畫完的圖想要回饋,可以預約1對1線上改圖。
